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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2008年主要任务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9-28 生效日期: 2008-09-28
发布部门: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巢政办[2008]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2008年主要任务的通知》(皖政办(2008)36号)精神,为有针对性地做好政策的对口争取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分解落实上述工作任务通知如下:
  一、推进粮食等重点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一)加大基本农田建设和耕地保护力度,切实落实中央分成的新增建设用土地有偿使用费对中部粮食主产区倾斜的政策,推进土地整理重大工程和基本农田示范工程建设,巩固中部地区粮食生产区地位(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供销社)。
  (二)完善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测土配方施肥等政策措施(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供销社)。
  (三)继续实施优质粮食产业、种子、植保和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市农委、市粮食局、市科技局)。
  (四)启动建设旱作农业示范基地,支持中部地区大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和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基地,抓紧实施中部地区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完成今年大中型及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任务(市水务局、市农委、市发改委)。
  (五)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农村沼气、农村流通等建设工程(市农委、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
  (六)增加支农再贷款限额,充分发挥小额贷款对促进农业生产和满足农民需求的积极作用。支持发展订单农业和以订单为抵押的农户贷款(市农委、人行巢湖中心支行、省联社巢湖办事处)。
  (七)争取国家在中部地区培育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消化处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促进农业保险和农产品期货市场发展的政策(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粮食局、市供销社)。
  (八)在抗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取得重大阶段性胜利后,当前要重点抓好农业和林业基础设施恢复等灾后重建工作,在农业种养殖和预防性、应急性技术方面安排一批科技项目(市农委、市林业局、市科技局)。
  (九)加强长江流域“双低”油菜带建设,推进木本油料发展(市农委、市财政局)。
  (十)加强畜禽水产良种工程、动物防疫体系和生猪调出大县建设,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发展。加大农民工回乡创业扶持力度(市农委)。
  二、推动能源原材料基地和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
  (十一)制定建材、化工等优势产业结构调整方案,争取列入中部地区优势产业结构调整方案(市发改委、市经委)
  (十二)推动重大装备、关键零部件及元器件自主研发和国产化(市发改委、市经委、市科技局)。
  (十三)推进高技术产业发展,争取大项目布局和建设(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十四)实施电力电子、生物医药等高技术产业化专项,争取列入区域特色高技术产业链试点,推动高技术产业基地和信息化建设(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十五)积极引导发展速生丰产用材林(市林业局)。
  三、加快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和物流业、旅游业发展
  (十六)加快推进庐铜铁路、北沿江铁路、合巢芜城际铁路等前期工作,构建便捷高效的大能力通道(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财政局)。
  (十七)继续完善高速公路网络,加快横贯东西和纵贯南北的大通道建设,重点推进北沿江高速、马鞍山长江公路大桥巢马高速接线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加强国省干线改造,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十八)继续推进长江黄金水道建设,加快裕溪船闸、巢湖船闸复线工程、兆河西河航道整治工程前期工作,积极推进庐铜公铁大桥、无繁大桥等过江通道前期工作(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发改委)。
  (十九)争取国家在发展现代物流、农产品批发市场等方面的政策,提升和县皖江、巢湖亚父等跨区域批发市场的物流中转作用(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二十)实施中部地区旅游发展规划(市旅游局)。
  四、促进城市群和县域发展
  (二十一)争取、落实有关土地利用政策,开展建设用地整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市国土资源局)。
  (二十二)根据全国、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加快城镇密集区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
  (二十三)指导帮助遭受冰雪灾害的县区制定和实施供水、污水处理、供气、道路桥涵修复通行等恢复重建规划(市发改委、市建委、市环保局)。
  (二十四)争取列入中部地区统筹区域发展联系点,探索区域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市发改委)。
  (二十五)强化扶贫开发工作措施,加大整村推进工作力度(市扶贫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二十六)探索鼓励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在城镇定居、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统筹解决人口发展问题的新途径(市人口计生委、市农委、市公安局)。
  (二十七)积极推进农村信息化,加强农村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市农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五、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
  (二十八)制定促进我市加快对内对外开放、承接产业转移的贯彻意见,配合完成《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修订,制定促进加工贸易梯度转移的政策措施(市商务局、市发改委)。
  (二十九)继续推动我市积极、合理、高效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外政府贷款(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三十)进一步加大对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新农村建设等工作的支持(市经委、市环保局、市农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三十一)推进“万商西进”工程,在有条件的现有开发区内建立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市商务局、市发改委)
  (三十二)加快我市文化、软件和信息服务等贸易发展(市文化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三十三)指导各县区参与泛长江三角洲相关地区的区域发展(市发改委)。
  (三十四)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合作,加强对境外投资的宏观指导和政策支持(市商务局)。
  六、加快社会事业发展
  (三十五)加大对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的支持力度(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劳动保障局)。
  (三十六)实施农村初中改造工程,继续实施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市教育局)。
  (三十七)参与开展跨省区血吸虫病防治关键技术研究。加大对艾滋病的监控力度,构建重大传染病的防治体系。继续实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完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争取列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加强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扩大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少生快富工程范围,提高奖励扶助标准(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局)。
  (三十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建设,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市广电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局)。
  (三十九)大力推进“农家书屋”、“社区文化中心”等农村和社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市文化局、市农委)。
  (四十)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市体育局)。
  (四十一)实施公务员对口培训工程,加强公务员能力建设(市人事局)。
  (四十二)加强外派劳务基地建设,做好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工作,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搞好因政策性关闭破产、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减排分流人员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
  (四十三)加快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争取列入中部地区村干部、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的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加强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市劳动保障局)。
  (四十四)制定和实施廉租住房发展规划,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县要全面建立廉租住房制度(市房产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四十五)加强社区服务和困难群体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
  七、加强资源节约、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四十六)抓紧编制雨雪冰冻灾害后灾区森林生态恢复规划(市林业局)。
  (四十七)实施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加快沿江、沿湖周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市环保局、市建委、市容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四十八)加强城市集中式饮水水源地保护(市水务局、市环保局)。
  (四十九)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市水务局、市环保局)。
  (五十)继续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
  (五十一)提高防洪除涝减灾能力(市水务局)。
  (五十二)支持中部地区的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老矿山深部扩大勘查或开采项目建设,全面启动有关县区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
  (五十三)加大污染减排工作力度,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理突发环境事件,加强对各类开发建设活动的环境监管(市环保局、市经委)。
  今年是贯彻实施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实施促进中部崛起的重要一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我市实际,结合本部门职能以及所承担的任务,进一步实化、细化相关政策措施,认真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上下联动,密切配合,搞好协调服务,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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