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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办发〔2008〕275号)要求和9月24日全国、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将市安监局国庆期间安全生产督查时间和分组名单调整如下:
一、督查时间:9月25日至10月7日。
二、督查分组:详见《市安监局国庆期间督查分组名单表》。
三、督查内容:渝安监〔2008〕241文件明确的内容。
四、督查方式:听取工作汇报;检查近期全国、全市安全生产会议、国庆期间安全工作部署和开展情况;抽查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三个行业和尾矿库、重大危险源安全情况;大接访大下访活动开展情况。
请各区县(自治区县)安监局、市属和中央在渝的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企业认真开展节日期间安全自查和督促检查,并认真配合市安监局各督查小组检查。 二00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市安监局国庆期间督查分组名单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