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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5.12”地震受灾寄宿制学校大灶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9-12 生效日期: 2008-09-12
发布部门: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州政办发[2008]16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省属驻甘南各单位:
  《甘南州“5.12”地震受灾寄宿制学校大灶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州委、州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00八年九月十二日
甘南州“5.12”地震受灾寄宿制学校大灶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州政府今年实施的“十件实事”,改善“5.12”地震受灾寄宿制学校办灶条件,实现校内住宿学生和校外借宿学生集中上灶目标,从根本上改善学生生活条件,进一步推动寄宿制学校建设,促进全州教育发展,决定在全州实施“受灾寄宿制学校大灶恢复重建工程”,一次性扩建和新建100所学校大灶。
  二、范围
  项目覆盖全州8县市和州直学校,共计100所项目学校,其中:合作市11个(含州直3个)、临潭县15个、卓尼县20个、舟曲县16个、迭部县11个、玛曲县5个、碌曲县13个、夏河县9个。
  三、资金筹措渠道及办法
  原则上每个学校大灶建设投资规模不少于20万元,根据学校规模和资金筹措能力,投资标准适度增加。舟曲、迭部、卓尼、临潭、碌曲等5个重灾县要结合恢复重建工作,超前一次性规划,一次性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办灶问题。经测算,100所学校大灶建设、设备购置需投入资金4284万元,其中:土建3384万元、设备900万元,资金从以下六个渠道筹措:
  1.从灾后重建资金中为四个重灾县筹措1450万元,用于大灶建设,其中:迭部190万元、卓尼600万元、临潭510万元、碌曲150万元。州上将采取预拨重建资金的方式,给予解决。
  2.各县市抗震救灾捐款824万元用于大灶建设,其中:舟曲670万元、碌曲33万元、玛曲16万元、夏河县35万元、合作市70万元。由县市教育局,按进度拨付施工单位和供货商。
  3.州级抗震救灾捐款291万元用于大灶建设补助,其中:卓尼80万元、玛曲40万元、夏河72万元、合作市99万元(含州直60万元)。项目经州上验收通过后,拨付到县市教育局。
  4.县市配套自筹大灶建设经费955万元,其中:卓尼214万元、临潭39万元、碌曲255万元、玛曲288万元、夏河96万元、合作市63万元。
  5.各项目学校从学校经费中自筹1万元以上,用于大灶建设,共投入115万元。由学校拨付给施工单位。
  6.从其他教育项目中筹措649万元,其中: 舟曲22万元、卓尼50万元、临潭30万元、碌曲131万元、玛曲185万元、夏河90万元、合作市141万元。已从新机制危房改造和寄校工程奖励资金中解决的,各县市按施工进度拨付施工单位。
  炊事员工资全部由县级财政承担,月工资最低标准为700元。
  四、建设标准
  寄宿制学校大灶建设必须以新建、土建为主,主要包括大灶、餐厅、开水房,兼顾配套设备。有条件的学校要同时建浴室、洗衣房、理发室等。
  大灶:上灶学生400人以下规模的学校,建2个大灶;上灶学生400―1000人,要建3―5个大灶;1000名学生以上的学校至少建6个大灶。每个大灶不小于50平方米,并附带一个20平方米的储藏室。
  餐厅:以建多功能餐厅为主,按上灶人数的60%设计,生均面积不低于1平方米。
  辅助用房:学生浴室,可采用太阳能供水系统,淋浴喷头按30人/个标准设计。
  设备:每个大灶要配备“六机两柜一炉”即:和面机、压面机、馒头机、切菜机、绞肉机、饮水机,电冰柜、消毒柜,开水炉;按上灶学生的70%计算标准,购置成套餐厅餐桌、餐凳。
  人员:炊事人员应按上灶人数配备,每50-60个学生配一名厨师。
  五、工作进度及要求
  为确保“受灾寄宿制学校大灶恢复重建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切实达到预期的目标和效益,经研究,将“受灾寄宿制学校大灶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工作分为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8月20日前完成规划、资金筹措等项事宜;
  第二阶段:8月21日开建,争取10月30日竣工;同时,继续完善每所受灾学校大灶灾害评估鉴定资料和受灾档案资料,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第三阶段:11月上旬验收交付使用,中下旬州上组织验收。
  六、保障措施
  实施“受灾寄宿制学校大灶恢复重建工程”,既是“民生”工程,更是“民心”工程,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更关系到广大师生的根本利益。为此,在资金筹措和项目实施过程中,要高度重视,严格管理,确保“受灾寄宿制学校大灶恢复重建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各县市分管县市长任组长、教育局局长为副组长,财政、发改委、审计、监察局、建设局等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下设专门的工作机构,专抓工程建设。要健立目标责任制,纳入重点工作考核目标中。州上对组织领导不力,项目不能按期完成的,进行问责,并扣减其他经费投入。
  二要积极筹措经费。“受灾寄宿制学校大灶恢复重建工程”所需资金要根据资金筹措办法,多方筹措,足额落实,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三要科学合理规划。各县市要严格按本方案确定的建设内容、规模和采购数量,建设大灶,购置设备。要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做到先规划后实施,先设计后施工,做到质量与效益兼顾,科学合理的布局大灶。大灶、食堂属学生集聚区,建设跨度大,设计要求高,是“生命线工程”,必须要按新的地震设防标准和要求进行设计、施工,要严格收集、规范整理各类施工技术档案资料。
  四要健全监督机制。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共同参与和支持,对建设工程的资金到位、工程质量、建设进度等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为保质保量地完成“受灾寄宿制学校大灶恢复重建工程”项目打好坚实基础。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教育、财政、发改委等部门要积极协调安排和落实建设资金;建设部门要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建设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减免相关收费;审计和监察部门要监督项目建设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和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教育部门要加大项目管理和督查力度,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五要做好组织验收工作。州、县市要抓好项目组织验收工作,项目完工后,县市政府要对照本方案,逐校、逐项内容进行县市初验。初验合格后,提请州上验收。州上将组织相关部门,组成专项验收组,从11月中下旬开始评估验收,验收通过的项目,拨付州级补助,未经验收通过的项目,按未完成投资量扣减其他教育专项和本项目的州级补助资金。
  七、责任
  牵头单位:州教育局
  协作单位:州财政局
  实施单位:各县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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