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安徽省旅游局关于做好2008年中秋节小长假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9-05 生效日期: 2008-09-05
发布部门: 安徽省旅游局
发布文号: 合旅[2008]158号
各旅游企业:
  根据安徽省旅游局综合法规处下发的《关于做好2008年中秋节小长假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旅游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抓好旅游安全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
  今年的中秋节既是假日制度调整以来的第一个中秋节,也正值北京残奥会举办期间。各旅游企业要进一步强化旅游安全意识,防止出现松懈思想,高度重视旅游安全工作,做到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措施不软,确保本单位各部门、各重要环节安全生产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要精心组织实施,加强检查督查
  中秋节前,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深入一线,对游客密集场所、交通集散地、旅游住宿设施、旅游餐饮场所等、大型游览游乐设施、旅游节庆活动等重点地区、重要环节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增强安全保障能力,确保假日旅游市场安全有序。
  三、抓好旅游交通安全工作
  旅游交通是旅游安全事故的多发环节,各旅游企业要严格检查旅游车船的安全状况、驾驶人员执行交通安全法规情况;旅行社要选择信誉好的车队、技术性能合格的车辆和责任心强、技术过硬的驾驶员,签定合同,明确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和处理赔偿办法;要强化对驾驶员和旅行社陪同人员的安全防范教育,坚决纠正超载、超限、超负荷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安全教育引导和应急处置准备
  各单位要加强一线服务人员和旅行社领队、导游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增强对突发事件的认识和处置能力,做好旅游安全保障工作。同时,各旅游企业还要加强值班制度的建立,坚持做到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畅通。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强化应急值守,提高安全防控等级,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演练,积极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旅游安全事故的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或者遇到紧急情况,必须立即组织力量,迅速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市旅游局。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八年九月五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6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