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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政府关于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9-03 生效日期: 2008-09-03
发布部门: 无锡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锡政发[2008]226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全面加强我市劳动保障服务管理和执法监督力度,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快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切实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和《江苏省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管理实施意见》的工作要求,以强化基层一线力量为基础,以创新监管方式为手段,以执法重心下移为目标,充分延伸劳动保障监察组织网络,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制,提高执法的广度、深度和力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
  二、总体目标
  依托现有行政管理体系和劳动保障基层服务平台,划分基础工作管理网格和执法监督责任区域,在进一步加强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建设的基础上,组建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队伍,增强基层力量,强化基础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网格为单位,实现对用人单位的动态监管,形成全方位覆盖、全过程监控、精细化管理的新型劳动保障维权工作机制,为政府实施科学管理、科学决策提供全面准确的依据,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依法维护权益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为确保社会稳定构建有效化解矛盾的工作平台。
  三、基本要求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网格化管理是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劳动保障监察管辖区域划分为若干网格,明确网格化监察的人员、职责和任务,实时采集和监控网格内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劳动条件、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信息,形成用人单位基本信息数据库和劳动用工情况电子档案,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跟踪及时的劳动保障监察全面覆盖和动态监管目标。
  按照网格化管理需求合理配备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负责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实施动态监控,全面掌握用人单位在用工管理、工资支付、劳动标准、社会保险等方面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并按照监察分级管理要求及时上报信息;负责辖区内劳资纠纷的调解工作;配合劳动保障监察员开展日常巡查、书面审查、专项检查、案件调查处理等监察业务;负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咨询,反映劳资双方对劳动保障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四、具体措施
  (一)划分执法监督责任区域
  市、区两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监察机构,要密切配合,按照分级管理、分工协作的要求,合理划分监管区域,加强监察执法工作。建立健全监察执法的责任机制,全市各市(县)、区按照2-3个社区划分为一个监管网格的原则,每个网格至少配备1名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明确专职监察员和监察协理员分工负责,具体协调指导责任区域内的网格化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违规行为。
  (二)组建监察协理员队伍
  市、区两级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整合内部力量,将具有行政管理经验和行政执法资格的骨干人员充实监察执法一线。为了更好地从源头上化解和预防劳资纠纷,并弥补现有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的不足,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办法,招聘一批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
  崇安、北塘、南长、滨湖、新区、锡山、惠山等七区原则上每2个社区划分为一个监察网格,江阴市、宜兴市可以每2-3个社区划分为一个监察网格。每个监察网格配备1名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
  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的人员及工作经费由区级政府参照社区事务工作站就业型人员标准安排预算解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监察网格化管理的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经市考核达到工作要求的,市给予一次性工作补贴。劳动保障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开办经费按照每个街道3.5万元的标准,由各区自行安排解决,其中三城区由市财政一次性补助50%。
  (三)加强对监察协理员的管理
  为了更好地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加强对监察协理员的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劳动监察部门的整体优势,有效利用专、兼职监察员队伍和监察协理员的三级监察执法力量,尽快掌握辖区内用人单位的动态数据,在近两年内监察协理员应统一于街道劳动保障所集中办公。待对辖区用人单位情况全面掌握后,监察协理员进入社区开展工作,并与劳动保障工作站协理员的工作职责进行整合。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监察协理员的管理考核,将年度工作目标层层分解、任务到格、责任到人,确保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四)完善综合管理信息网络
  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要以现有的“金保卡”工程为基础,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综合信息网络,重点建设适应网格化管理要求的信息采集系统,并将用人单位基本信息、监察机构业务管理数据有机地融为一体,通过实时采集、动态监控、综合运用各项劳动保障信息资源,提高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和执法效能。
  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网格化管理,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特点、创新劳动保障监察监管方式、提升工作管理效能的重要举措,是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客观要求。各地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市区范围内各级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网格化管理的实施工作,确保今年全面履行监察网格化管理职责。江阴市、宜兴市也要为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创造条件,争取在2009年底前全面完成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 二○○八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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