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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烟台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8-29 生效日期: 2008-08-29
发布部门: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烟牟政发[2008]56号
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度假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烟台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加快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保障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目标,是党中央、国务院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持经济健康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出发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充分体现了各级党委、政府以人为本、高度重视民生的执政理念。
    我市是省政府确定的2008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之一。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将这项工作列为今年为民服务实事之一。区委、区政府也把此项工作摆上了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位置来抓,列为今年为民服务实事之一重点推进。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我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顺利启动和正常运转。
    二、明确目标,把握重点,确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顺利实施
    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要于2008年8、9两个月做好参保登记、缴费及医疗保险证制作发放工作,10月1日起正式支付待遇,力争年底覆盖率达到80%以上。为实现上述目标,要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要严格统一政策。《烟台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是全市试点工作的主导性意见,市辖区层面按照同城同标准以及有利于加快五区融合的原则,直接适用和执行此办法。我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要严格按照《烟台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二要抓好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劳动保障、教育等部门及各镇街、社区居委会要立即行动,利用广播电视、举办培训班、发放明白纸、街头咨询、入户宣传等形式,广泛开展政策宣传活动,使城镇居民医保政策人人皆知。宣传中要努力做到“三个讲透”: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目的、意义和作用讲透,让广大城镇居民普遍体会到实施城镇居民医保制度的好处;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内容讲透,让广大城镇居民掌握政策;把政府支持和基金管理、报销办法讲透,让广大城镇居民消除疑虑。通过深入宣传,切实提高广大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氛围。三要加强业务培训。劳动保障部门要牵头对经办机构、镇街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社区居委会、学校等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在搞好培训的同时,要严格按照“程序化、法制化、高效化”的要求,科学设计参保、缴费、就医、结算等各项业务流程,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确保城镇居民医保工作良性运转。四要抓好配套建设。要加强区医保处和镇街劳动保障服务所建设,配齐配好人员和必要的工作设施,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做到“机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工作”六到位。要进一步整合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加强基层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让更多的病人在基层医疗机构放心就医。同时,要全力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其他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顺利推进,区政府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区长任副组长,劳动保障、财政、教育、卫生、民政、残联等部门及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调度和指导,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镇街、各部门也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需要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各自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协作,形成强大合力,全力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劳动保障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要切实加强业务指导;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组织制定有关的配套政策和工作推进措施;要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加强督导检查,对发现的一些影响面上工作进展的情况和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尽快加以解决。财政部门要积极做好补助经费的预算、拨付和基金监管工作,保障资金及时到位。教育部门要切实做好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做好参保登记、代收代缴、费用结算等相关业务工作,确保将城区各类学校学生及各镇街城镇户口的学生、儿童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各级医疗服务机构特别是城镇基层医疗服务网络的监督管理,为城镇居民提供优质廉价的基本医疗服务保障;会同劳动保障部门,做好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民政部门要协助做好低保对象及城市“三无对象”的审核确认及参保组织实施工作,搞好医疗救助制度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残联要协助做好重度残疾人的审核确认及参保组织实施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从各自的实际出发,尽职尽责、积极主动地搞好配合,全力推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高效稳步开展。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政府
二○○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1.《烟台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略)
2.烟台市牟平区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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