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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银协商会议制度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0-22 生效日期: 2008-10-22
发布部门: 四川省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彭水府办发[2008]208号
一、会议组织
  由县政府金融办召集,成员包括县发改委、经贸委、农办、财政局、建委、商委、统计局、国土房管局、审计局、工商局、公安局、人民银行县支行、银监办,以及其他金融机构。
  二、会议时间
  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
  三、会议程序和内容
  (一)金融形势分析。县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通报存贷款执行情况,金融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重点就本部门的信贷政策、贷款增长空间、影响贷款增长的因素、贷款的具体投向进行分析,有关指标完成情况,如实反映需要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提出对经济运行方面的政策建议。
  (二)各保险业金融机构介绍业务开展情况,提出营销中的问题、工作计划和措施。
  (三)县政府金融办向会议通报金融机构贷款指标完成进度(在全年政银协商会议上,通报上年度金融机构贷款指标计划完成情况,并依据有关办法兑现奖惩)。 四川省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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