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政银协商会议制度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0-22 生效日期: 2008-10-22
发布部门: 四川省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彭水府办发[2008]208号
一、会议组织
  由县政府金融办召集,成员包括县发改委、经贸委、农办、财政局、建委、商委、统计局、国土房管局、审计局、工商局、公安局、人民银行县支行、银监办,以及其他金融机构。
  二、会议时间
  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
  三、会议程序和内容
  (一)金融形势分析。县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通报存贷款执行情况,金融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重点就本部门的信贷政策、贷款增长空间、影响贷款增长的因素、贷款的具体投向进行分析,有关指标完成情况,如实反映需要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提出对经济运行方面的政策建议。
  (二)各保险业金融机构介绍业务开展情况,提出营销中的问题、工作计划和措施。
  (三)县政府金融办向会议通报金融机构贷款指标完成进度(在全年政银协商会议上,通报上年度金融机构贷款指标计划完成情况,并依据有关办法兑现奖惩)。 四川省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52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