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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企沟通联席会议制度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0-22 生效日期: 2008-10-22
发布部门: 四川省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彭水府办发[2008]208号
一、组织机构
  县政府金融办牵头,成员包括县发改委、经贸委、农办、商委、人民银行县支行、银监办、县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县重点建设项目、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县银企沟通联席会议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政府金融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
  二、会议时间
  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三、会议的主要内容
  (一)通报全县融资需求情况。县发改委、经贸委、商委、农办、招商局等部门宣传国家产业政策,介绍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和经济发展重点,积极向金融机构推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良好的项目,提出金融需求。
  (二)宣传金融政策。人民银行县支行负责通报当期货币、信贷政策和国家金融宏观调控措施,分析金融政策及贷币政策工具在辖区的实施效应,提出区域金融运行策略。
  (三)推介金融产品。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分析会上推介本单位的金融新产品、新业务,做好金融知识宣传工作。
  (四)反映信贷需求。参会企业介绍企业经营状况,向银行反映信贷需求,初步达成银行信贷项目合作意向。
  (五)其它内容。研究解决其它有关企业融资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
  四、工作要求
  县银企沟通参与各方应按照本制度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把银企沟通联席会议制度作为承载产业政策与信贷政策协调的平台,促进银企沟通合作机制的具体化、有形化操作。 四川省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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