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通政办发[2008]1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全市各地深入推进“四级便民服务网”建设情况,根据《省监察厅关于开展对“四级便民服务网”建设情况检查考核的通知》(苏监发(2008)9号)和《市政府关于推进“四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的意见》(通政发(2008)31号)的有关要求,决定于10月下旬对全市“四级便民服务网”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构建“四级便民服务网”,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改进机关作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有效载体和重要保证。各地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四级便民服务网”建设的重要性,切实把这次检查考核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的自查工作,确保检查考核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二、检查对象
各县(市)、区自荐2个乡(镇、街道)、2个村(社区),检查组随机抽查,每个县(市)、区各随机抽取2个乡(镇、街道)、2个村(社区)。
三、检查内容
(一)建设进度方面:重点检查考核各地“四级便民服务网”是否实现全覆盖,其中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室的覆盖率是否达到100%。
(二)硬件建设方面:重点检查考核各地依据《市政府关于推进“四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的意见》中建设标准的达标情况。
(三)组织管理方面:重点检查考核各地主要领导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工作推进、机构建立和人员配备,以及各项经费保障等情况;在乡(镇、街道)层面上,入驻便民服务中心的部门、单位和办理便民服务事项等情况。
(四)日常管理方面:重点检查考核“四级便民服务网”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工作台账和管理情况,人员管理和奖惩考核情况,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建设及运行情况,便民服务网络运行监督检查情况等。
四、方法步骤
(一)自查总结。10月中旬前,各县(市)、区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自查工作,并于10月20日前将自查情况和全面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市政府办公室。
(二)实地检查。10月下旬,市政府办公室将组成三个检查考核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和相关资料、现场察看等方式对各地“四级便民服务网”建设等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检查考核组由政府办公室、市纪委、监察局和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人员以及市监察局聘请的特邀监察员组成。
(三)通报情况。检查考核小组赴各地检查考核时,及时指出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对不达标的单位,检查组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整个检查考核工作结束后,将采取适当的形式通报检查考核结果。
联系人:申玉林 联系电话:85215251(传真)
电子信箱:nt85124635@163.com(外网) 二○○八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