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无锡市区地名统一审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0-06 生效日期: 2008-10-06
发布部门: 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锡政办发[2008]279号
锡山区、惠山区人民政府,市各相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以及市委、市政府“七区一体”发展战略和《关于加强市区路名路牌门牌统一规范管理协调会议纪要》(锡委会纪(2008)42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市政府决定,锡山区、惠山区政府不再行使地名审批权,由市政府对市区范围内的地名命名、更名实施统一审批,具体程序为:两区行政区域内的地名命名、更名经所在区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市地名委员会复核,再报市政府审核批准。锡山区、惠山区地名标志牌、地名信息化等地名公共服务管理仍按原办法实施。 二○○八年十月六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0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