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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奶制品市场监测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9-17 生效日期: 2008-09-17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商务厅
发布文号:
各市(地)商务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商务局(经贸局):
  现将进一步加强奶制品市场监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好样本企业
  奶制品市场监测样本企业包括生产加工企业和零售企业两大类型。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选择本地区具有代表性的大型奶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作为生产企业样本,按照属地原则,将企业注册到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shscyxs.mofcom.gov.cn)(由当地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注册),并将企业编码和密码告知企业,同时上报省商务厅。零售企业以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原有监测样本企业为主,并根据代表性要求,适当扩大监测范围。
  二、实施网上直报
  自9月17日起,启动奶制品市场监测日报制度,报送内容和要求以本通知为准。此日报启动后,9月14日省厅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奶粉市场供应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明传电报)中要求填报的有关报表同时停报。请各地组织监测样本企业,通过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于每日上午10点前报送前一日市场情况(报表请见附件)。其中,生产加工企业填报《奶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日报表》,零售企业填报《零售企业奶制品经营情况日报表》。如零售企业经营本通知报表所列之外的奶制品品牌,请在'其他'栏目中列明,并报送相关数据。
  三、深入调查研究各地在做好奶制品市场监测日报工作的同时,要组织人力深入奶制品生产加工企业、批发市场、超市等生产经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信息,并于每日下午2点前向商务厅(市场运行调节处)报送本地区奶制品市场运行情况。
  联系电话:0451-82633638,82632293
  传真:0451-82603700邮箱:youfu_hwf@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黑龙江省奶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日报表(略)
附件:黑龙江省零售企业奶制品经营情况日报表(略)
黑龙江省商务厅
二○○八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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