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简并我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票种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9-16 生效日期: 2008-09-16
发布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管理,方便国税机关管理和纳税人购领使用,提高征管工作效率和普通发票集约化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省局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对现有的84种普通发票按照“简并发票种类,强化机打票使用,压缩手填发票,推广定额发票,解决信息采集”的原则进行了简并,同时,对精简后的29种新票的规格一并进行了统一和规范。
    为了确保新旧票种使用的平稳过渡,省局决定分两步实施:
  第一步(200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将新票种纳入原票种体系进行编码,原票种仍然保留,但各级国税机关只能申请印制、发售新票种;需要印制、发售、使用旧票种的,要报经省局批准。
  第二步(2009年1月1日以后):根据基层国税机关和广大纳税人对新票种使用情况的反映,对新票种按照独立体系进行编码,同时停止使用原票种。 二00八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1:江苏省国税局普通发票新旧合版目录(略)
附件2:江苏省国税局新版普通发票目录(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4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