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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建设局2008年纳税人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计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7-18 生效日期: 2008-07-18
发布部门: 江苏省苏州市建设局
发布文号: 苏建纪[2008]3号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苏州市建设局2008年纳税人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苏州市建设局2008年纳税人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市委十届六次会议精神,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根据苏州市2008年纳税人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局实际, 现就建设局2008纳税人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提出如下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全国、省、市廉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构建和谐苏州、创建文明城市的奋斗目标,以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基本要求,不断强化政风行风建设的新举措;为城市建设快速有序推进作出新的贡献。
  二、评议方法和主要内容
  评议工作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采取"上下联动、内外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与"的方法。
  评议的主要内容:
  (一)政务事务公开方面。评议各处室和单位是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我局有关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等信息。
  (二)提高服务效能方面。评议各处室、单位是否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制定方便服务对象的措施,认真履行承诺事项,做到有事即办,急事快办,特事特办,努力提供"零距离"、"零障碍"、"零杂费"的服务,切实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办事质量、办事效率和公信力。
  (三)规范权力运行方面。评议各处室、单位是否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事,转变职能,改进管理,强化服务,严禁各类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情况发生。
  (四)廉洁干净办事方面。评议各处室、单位是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清正廉洁,干净办事。完善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推进我局的文明诚信建设和职业道德规范建设。根据各自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 树立"人人是窗口,个个是形象"的大局观。
  三、评议要求
  (一)加强领导,制定计划。
  制定苏州市建设局2008年纳税人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计划,并于7月20日前将评议计划报市政府纠风办。
  各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对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评议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工作职责,并报局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
  (二)把握重点,认真实施。
  1.宣传发动,提高认识。局各处室、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进行专题动员部署。根据各自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营造通过评议千方百计为群众多做好事、多办实事的良好氛围。
  2.由局领导带队参加2008年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回答听众关心问题,并和听众建立联系。要高度重视当年社会测评综合满意率、各单位社会测评综合满意率同比增幅、"公众监督"栏目中的回复率、回复满意率以及各单位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情况等,并对本系统各单位作出综合评估,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奖励的一项重要依据。
  3.认真处办市便民服务服务热线交办事项。要认真答复市民咨询、投诉和建议,有效地促进建设部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沟通和了解。使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处办情况年底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4.组织干部传达市级机关作风建设传达会议精神,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重点工程承诺情况检查,会同有关处室进行政风行风建设情况检查。
  5.自查问题,公开承诺。7~8月,要采取各种形式认真排查建设局在政风行风建设中需要着力解决的1~2个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通过各自网站、报纸电台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投诉。
  6.落实整改,巩固完善。9~11月,综合社会各界的意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并通过一定形式部署整改工作,保证整改成效。同时,对整改成效要通过适当方式进行评估,从制度上进行巩固完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认真加以整改落实。要以广大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切实把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7.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针对存在的问题,在认真整改的基础上,及时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规定。要通过完善各项制度,健全监督机制,有效防止已整改问题的"回潮"。
二○○八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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