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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8年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6-27 生效日期: 2008-06-27
发布部门: 苏州市建设局
发布文号: 苏建筑[2008]23号
各市(区)建设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苏州高新区建设局,各市(区)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市建筑业建造师(项目经理)队伍素质,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表彰在项目施工、管理和经营中成绩突出的建造师(项目经理),经研究,决定开展“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2008年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由苏州市建筑行业协会组织实施。
    二、申报2008年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其申报的范围、条件、程序、内容按照《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附件1)规定执行。
    三、被推荐的建造师(项目经理)应获得2008年市优质工程奖(含外省、市优质工程)、并获得2007年度苏州市或各市(区)文明工地奖。
    四、申报2008年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材料报送至所在地的市(区)建筑业协会。经市(区)建筑业协会初审并报当地建设局同意后,按顺序推荐给苏州市建筑行业协会。市属各单位将申报材料直接送至苏州市建筑行业协会。苏州市建设局、苏州市建筑行业协会将组织“2008年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五、申报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2008年7月15日止。
    六、申报2008年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在上年度直至当年施工的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无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无恶意拖欠工人工资等不良行为。
   七、所有申报资料必须实事求是,如发现有虚假行为,一律取消申报并酌情处理。
   联系人: 程末霞  13862404336
   联系电话:65297291 附件:1.《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评选办法》(略)
2.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申报表(略)
3.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申报材料要求(略)
苏州市建设局
苏州市建筑行业协会
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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