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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旅游局关于对预订前往地震灾区的旅游团队民航给予全额退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6-17 生效日期: 2008-06-17
发布部门: 辽宁省大连市旅游局
发布文号:
各旅行社:
  “5.12汶川地震”发生后,为保障广大旅游者的人身安全,支援全国抗震救灾,国家旅游局下发了《关于停止组团前往和途经四川地震灾区旅游的紧急通知》。为减少地震灾害对旅行社行业经营的损失,国家旅游局经与国家民航局商洽,由民航局运输司下发《关于对已预订前往灾区的旅游团队给予全额退票的通知》(详见附件),要求各航空公司对5月14日前预订前往灾区的旅游团队,给予全额退票。请相关旅行社主动做好退票工作。
  特此通知。 大连市旅游局
二○○八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输司关于对已预订前往灾区的旅游团队给予全额退票的通知
各运输航空公司
  根据民航局《关于确保畅通优先保障抗震救灾物资和人员航空运输工作的通知》(局发明电[2008]1561号)要求,对至灾区航班的已购票旅客申请退票的,各航空公司按非自愿退票办理。本通知明确:在灾区尚未恢复开放旅游业务前,对在2008年5月14日前已预订前往灾区的旅游团队申请退票的,给予全额退票。
  特此通知。
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输司
二○○八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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