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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近期两起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6-02 生效日期: 2008-06-02
发布部门: 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
发布文号:
现将近期发生的两起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牡丹江穆稜市光义煤矿一井“5.30”运输事故
  2008年5月30日6时10分,穆稜市光义煤矿一井发生一起运输事故。
  光义煤矿一井始建于1986年,属地方国有煤矿,证照齐全。设计能力6万吨/年,2007年生产能力核定为5万吨/年,开拓方式为片盘斜井,单钩串车提升,中央并列式通风,开采穆稜组2号层。该井于2008年5月18日经穆稜市开工验收合格,并上报牡丹江市开工验收小组,于2008年5月22日由牡丹江市验收组验收合格,2008年5月26日下发文件同意复产。
  2008年5月30日早6点班,当班出勤20人,6时10分工人集体乘坐运料矿车入井。矿车在地面距井口门4米处跑车,造成5人死亡,10人受伤。经初步调查,该矿存在四个重大问题:一是矿井没有按规定配备专用人车,长期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矿车代替,埋下事故隐患;二是入井安全管理混乱,检身制度形同虚设,安全监管人员对违章行为视而不见;三是主井提升绞车道无防跑车装置,矿车间违规连接,把钩工没有按规定检查矿车连接装置;四是矿井复产验收把关不严,在矿井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批准开工生产。
  二、原鸡东县兴农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兴新煤矿“5.30”水害事故
  2008年5月30日14时50分,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哈南监察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原鸡东县兴农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兴新煤矿发生水害事故,井下13人被困。经调查了解,该矿井发生水害事故属实,事故时间为5月30日2时左右。由于矿主故意隐瞒事故真相,当时只承认井下有3人下落不明。该矿井位于鸡东县兴农镇兴农村南,设计能力3万吨/年,开采6号、21号、22号煤层,为双斜井开拓。2004年5月,该井开始技术改造,在技改工程施工期间,因地质条件复杂等原因,煤矿放弃技术改造。2007年6月,该矿井被责令关闭。
  现已初步查明,事故发生时入井作业人员16人,有3人逃生,井下尚有13人下落不明。目前,抢险救灾工作正在进行中。
  省委、省政府对两起事故高度关注。省委书记吉炳轩、省长栗战书、副省长盖如垠同志都对事故的查处做了重要批示;盖如垠同志亲自到兴新煤矿“5.30”水害事故现场督导抢险救灾、指导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这两起事故,都是因为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从业人员自主保安意识差,严重违法、违规、违章生产作业。尤其是兴新煤矿“5.30”水害事故,矿井已经被责令关闭的时间将近一年,仍然违法生产作业;事故发生以后,作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矿主和实际投资人,故意隐瞒不报;群众举报以及证实发生事故后,又拒不配合调查,人为设置障碍,严重干扰和延误了抢险救灾,性质及其恶劣。政法机关已经依法对有关涉事人员采取了强制性措施,待事故原因和责任查清以后,将依法予以严惩。
  这两起事故,都发生在当前举全国之力“抗震救灾”和奥运会临近、全国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特殊、关键时期,不仅造成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其政治和社会影响也是不言而喻的。同时,也使今年以来黑龙江煤矿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雪上加霜,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警醒。盖如垠同志在省安委会第二次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当前正处在'抗震救灾'、奥运会临近的特殊、关键时期,抓好这一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大的现实和政治意义。”我们要认真落实盖如垠同志的讲话精神,举一反三,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全力以赴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一、立即开展专项排查。各地、各煤矿企业,要立即进行矿井运输、防治水方面隐患的专项梳理排查。列出整治时间表,逐条落实时间、措施和责任人,实行签字保证制度,认真整改问题和隐患,跟踪问效。对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煤矿,要立即停产整顿,经整改仍不能达到标准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同时,对技改矿井未经验收和验收未合格、擅自生产的矿井;对巧立名目躲避关闭的矿井;对擅自生产的待验收矿井;对已经公告关闭,又“死灰复燃”、违法生产的矿井,要出以重拳,严厉打击,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二、全面落实复产验收责任。各地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等有关部门,要严把复产验收关,对达不到安全标准的矿井绝不能批准复产。对无视政府法令法规、违法违规生产的煤矿,要严厉打击;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失职渎职造成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立足于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排查要“细”、措施要“实”、治理要“严”。对“采掘机运通”五大系统、瓦斯、煤尘、水害、火灾四大灾害,以及易造成群死群伤的运输、提升等主要环节,一定要逐一查到,看住、看死,不留死角死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三个结合”: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深化煤矿瓦斯治理、整顿关闭工作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与日常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打“三非”、反“三违”、治“三超”,消除滋生隐患的根源;坚持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要真正落实煤矿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限期整改销号,不留后患。 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
二○○八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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