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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建设监理协会关于开展监理工程师信息网络化管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5-27 生效日期: 2008-05-27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建设监理协会
发布文号: 黑建监协[2008]3号
各地市监理协会、监理企业:
  为加强对监理人员信息化管理,实现监理人员信息管理的透明度、实现审批、调转、变更网络化、便捷化,更好地为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服务。受黑龙江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的委托,从现在开始省建设监理协会组织各监理企业建立监理工程师信息网络化管理平台,对持有监理工程师证的人员实施网络化管理。
  一、总体构想
  监理人员信息网络化管理平台是依托网络这一载体,以每个监理单位为个体,搭建一座建设监理管理部门与监理单位之间的网络化桥梁,通过平台将监理人员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职称、专业、工作单位、监理证件号等)录入网络数据库,为各地市建设监理管理部门管理,相关监理单位查询、调转、变更提供方便。
  二、录入程序
  (一)以监理单位为个体,监理单位凭密码锁登录平台进行查询与录入操作,监理单位通过平台提交本单位监理人员(省级监理证、国家级监理证人员)录入、核发、注册、调转、变更信息资料提供待审,省监理协会和省建设监理管理部门通过平台查询监理单位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信息即刻在网上通过生效。
  (二)监理企业上网录入信息后,需将监理岗位证件复印件及人员汇总表上报到黑龙江省建设监理协会存档、备案,备案后信息给予在平台发布。
  三、地市各建设监理行政主管部门及地市监理协会查询、管理
  各地市各监理企业上传完信息地市平台即建立完成,然后对地市开通网络,向地市行政主管部门及地市监理协会提供密码锁,以便日后查询、管理等相关工作。
  四、平台维护收费
  平台开通后,由省监理协会进行日常维护,维护费用不向各监理企业额外收取,从各监理企业向省监理协会缴纳的会费中支付,各监理企业应及时交纳会费,对于拖欠不交会费的企业,将不予进行平台开通、维护与管理。 黑龙江省建设监理协会
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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