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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5-22 生效日期: 2008-05-22
发布部门: 广东省教育厅
发布文号: 粤教保[2008]5号
各市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今年以来,我省中小学连续不断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有学生擅自游泳溺水身亡;有学生乘坐农用车或擅自驾驶摩托车不幸车祸;有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管理措施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有学生之间发生口角打架至重伤医治无效死亡;有学生被社会不法分子勒索并杀害;还有些学生心理有障碍自杀身亡等等。给家庭造成悲痛,影响学校稳定。这些事故的发生虽是个别现象,但暴露一些地方学校安全意识依然淡薄,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还存在严重的漏洞和隐患,教训十分深刻。为了防患于未然,切实做好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广大学生的生命安全,现根据教育部《关于近期几起中小学安全事故的紧急通报》(教基厅[2008]2号)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2008年第2号预警通知》(教基[2008]8号)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认真做好如下工作:
  一、进一步做好安全预警和隐患排查工作。根据我省夏季雨量多、山洪暴发频繁的特点,要保持高度的戒备。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密切配合气象、地质等部门及时将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及时发布给学校。针对雷电、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基础沉陷等自然灾害,指导和帮助学校完善应急预案,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重点要对学校危房、选址、校舍建筑及设施进行认真排查,避免因重大自然灾害造成中小学生伤亡,确保农村学校,特别是地处山区农村学校师生的安全。
  二、高度重视农村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管理,及时查处各类非法搭载学生的农用车和黑校车。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通过发展校车或将公共交通路线延伸到农村边远地区等方式为农村寄宿学生往返家校提供方便、安全的交通工具。铁路沿线的学校要加强学生保护铁路安全的教育,提高铁路安全意识,自觉遵守铁路安全有关规定。
  三、切实加强大型集体活动的组织管理。各地要加强对学校组织开展旅游和其他社会实践活动的审批与监管。学校要制订专门的安全预案,切实落实责任,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要选择安全车辆、安全路线和安全场所开展活动;要对学生进行充分的安全提示与教育,严防在集体活动中发生交通、溺水、食物中毒和其他意外伤害事故。
  四、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各地中小学校要将管制刀具收缴工作制度化、日常化,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认真开展日常收缴工作。要把预防拥挤踩踏和犯罪分子侵入校园伤害学生作为学校日常安全管理的重点,严格执行教师值班制度、学校门卫制度和夜间宿舍巡逻制度,严防因管理疏漏而引发事故。
  五、加强校园及周边的巡逻防控工作。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积极配合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加强周边的治安管理工作。重点加强对学生上学、放学、晚自习时段校园及周边的治安防控,建立和完善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域的报警点、治安岗亭或校园警务室,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管理平台,建立覆盖学校及周边重点地域的视频安全监控网络,严厉打击在校园及周边地区侵害师生利益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有效地维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六、大力开展中小学安全教育活动。目前即将放暑假,各地中小学校要坚持开展学期末的中小学“安全教育周”活动,结合暑期学生事故高发的规律,积极开展各种安全教育和实践演练活动,切实提高学生的自护自救逃生能力。尤其是要教育学生暑期不私自或结伴到江、河、湖泊和水库游泳,假期外出旅游要注意安全,不搭乘农用车,不玩火,不参与没有安全措施保障的活动等,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本通知的精神传达到每一所中小学幼儿园,并结合当地实际,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广东省教育厅
二○○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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