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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力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5-13 生效日期: 2008-05-13
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发布文号: 深办[2008]37号
各区委、区政府,各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直和各省(区)市驻深各单位,市属各企业:
  5月12日,我国四川省汶川县发生7.8级强烈地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灾难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尽快抢救伤员,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温家宝总理赶赴地震灾区,现场指挥抗震救灾工作。中办和国办及时通报有关情况,省委、省政府下发通知,对全省抗震救灾工作进行统一部署。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抗震救灾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我市抗震救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把抗震救灾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和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要切实树立大局意识,从构建和谐社会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道德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抗震救灾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做好抗震救灾工作作为深圳经济特区对全国各兄弟省市多年来关怀支持我市建设发展的真诚回报,作为对深圳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成果的一次检阅,作为纪念深圳经济特区成立28周年和改革开放30周年的重要活动。迅速行动起来,开展抗震救灾工作,想灾区之所想、急灾区之所急,解灾区之所难,大力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和关爱他人、团结互助的风尚,充分展示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爱国热情和良好的精神风貌。
  二、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市抗震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白天同志任组长,李锋、王京生、李铭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宣传部、政法委,市民政、卫生、劳动保障、教育、交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区分管副区长,光明新区分管副主任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李一康同志兼任,从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等单位抽调人员充实办公室力量。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指挥我市抗震救灾工作。
  三、紧急动员,有序做好各项抗震救灾工作
  要建立科学有效的统筹协调机制,根据轻重缓急,科学安排,积极有序推进救灾工作。贸工和运输等部门要抓好各种医疗物资、生活生产物资的供应保障和组织输送,千方百计解决灾区群众生活、生产遇到的实际困难;卫生部门要在全市抽调医务人员组成精干医疗队赴灾区进行医疗救治和疫情防疫;民政部门要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为灾区捐款捐物、奉献爱心,并加强对捐赠款物的管理。各级党政领导和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捐助,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宣传文化部门要积极筹备好“文博会”开幕当晚的“赈灾义演”活动,组织现场捐赠。在“文博会”的主、分会场,要组织开展抗震救灾现场拍卖和募捐活动,让献爱心成为本届“文博会”的一大亮点。
  四、加强宣传,把好正确的舆论导向
  各新闻媒体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有关地震灾情和救灾工作宣传口径,遵守宣传纪律,不得自行其是。要加强正面宣传报道,及时、准确、客观反映灾区灾情、救灾进展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我市抗震救灾工作,及时报道全市开展赈灾救灾活动的突出事迹和典型人物。要加强网络舆论引导,把广大网民的热情转化为支持抗震救灾的实际行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心系灾区、支援灾区、奉献爱心的良好氛围。
  五、切实做好稳定人心工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各区和各级劳动、民政、工青妇等相关部门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摸清灾区在深务工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其家乡的受灾程度;加强与四川省及灾区有关市县驻深机构的联络和沟通,切实做好慰问、送温暖和情绪稳定工作,热情帮助灾区在深务工人员排忧解难,让他们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对灾区人民的关怀。公安、维稳、综治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的控制,加强社会治安和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严防别有用心的人趁机闹事,坚决防止发生各类影响恶劣的突发性事件。对那些散布谣言、蛊惑人心、干扰破坏抗震救灾工作的行为要严厉打击,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抗震救灾与日常工作和当前重要工作的关系,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要加强值班工作,坚守岗位,及时报告抗震救灾有关情况。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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