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渝卫法监[2008]37号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职业病防治院,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现将《卫生部监督局关于开展职业卫生监督和相关技术机构基本情况调查的函》(卫监督职便函(2008)74 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组织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各相关单位和各相关技术机构分别认真填写调查表,于2008年5月20日前将调查表(含电子版)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对我市的情况进行汇总后,于2008年5月23日前将调查表及汇总表(含电子版)报送至我局法监处。
联系人:刘艳 电子邮箱:cqzywsjd@yahoo.com.cn
联系电话: 68813028 传真:68811026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1:卫生部监督局关于开展职业卫生监督和相关技术机构基本情况调查的函(略)
附件2:卫生监督机构调查表(略)
附件3:相关技术机构情况调查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