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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四川省成都市抗震减灾工作的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5-12 生效日期: 2008-05-12
发布部门: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告第一号
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省阿坝自治州汶川县发生7.8级地震,成都地区出现强烈震感。
  震情发生后,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春城,市委副书记、市长葛红林等市领导迅速赶赴市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庚即成立了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全面启动成都市地震应急预案,及时指挥全市抗震减灾工作。目前,全市各项抗震减灾工作正有序进行。
  为减少地震带来的影响,市委、市政府恳请广大市民支持配合全市抗震减灾工作。
  一、此次地震中心距成都市区92公里,地震中心不在成都市区,希望广大市民不要恐慌,照顾好老人、妇女和儿童,尽量待在空旷地带,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保持正常的生活秩序。
  二、公安机关已采取紧急措施,加强对金融、商场、学校、医院、车站、机场、党政机关等重点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对乘机实施危害公共秩序,侵犯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予以坚决打击。
  三、市供电、供水、供气和交通、通信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部门正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公共产品的保障和监控,及时排除因地震引起的各种故障,确保广大市民基本生产、生活需求。
  四、市委、市政府已要求机关公务人员和全体公安民警、武警官兵坚守岗位,加强值班,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广大市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008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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