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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所信用等级评定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5-12 生效日期: 2008-05-12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司法局
发布文号:
各县(市)、区司法局:
  按照年初下发的工作要点安排,市局决定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信用等级评定活动,鼓励基层法律服务所积极争创星级法律服务所,以此推动和促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规范执业、诚信服务,努力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各县(市)、区司法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作为今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安排部署,狠抓落实,接此通知后,各地、各单位要从6月初开始,按照方案要求切实加大各项工作准备与落实力度,进一步夯实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基础,查缺补漏,整章建制,对所辖法律服务所的星级达标工作定期进行检查评比,严格标准,搞好自检、自查和自评,在此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按照相应评定等级进行申报,市局信用等级评定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将从9月份开始对各县(市)、区及所属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申报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定等级,有关基层法律服务所信用等级星级评定活动开展情况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张彦昇、侯雨婷
  联系电话:2797723,电子信箱:qlm1023@163.com。 附件:齐齐哈尔市基层法律服务所信用等级评定实施方案(略)
齐齐哈尔市司法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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