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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国税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5-09 生效日期: 2008-05-09
发布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粤国税发[2008]105号
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近日,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组监察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系列活动的通知》(省局以粤国税党纪发(2008)14号文转发,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税务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为了巩固我省国税系统廉政文化建设成果,扎实推进和谐国税建设,现就进一步开展全省国税系统廉政文化建设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大力营造廉政文化氛围
  以“建廉政文化景观、设廉政文化标识、造廉政文化氛围”为主要内容,充分运用国税系统自身特点和优势,把廉政文化渗透到国税工作环境中,在全系统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如在办税服务厅、会议室、走廊等公共或办公场所适当悬挂或张贴廉政文化标牌,有条件的单位可建立廉政文化场所等;利用现有局域网、大屏幕、内部刊物、宣传栏等载体,讲廉政事、赞廉政人、播廉政警句、倡导廉洁从政之风,在电脑上设置廉政文化廉政文化界面等。总之,采取措施利用廉政文化提升干部职工的境界和品位,从活动中受教育、受启示、受熏陶。
  二、建设两个平台
  充分发挥我省国税系统信息化建设优势,在内部局域网和外部门户网站建立两个网上廉政文化传播平台。一是各单位可视情在局内行政管理系统开设“廉政文化”平台,上传各类廉政视频教育片和廉政书籍等,供广大国税干部观看、阅读,普遍开展典型示廉、读书思廉活动,拓展廉政文化教育的时空和覆盖面;二是各单位可视情在国税门户网站开设“廉政文化”专栏,登载廉政先进典型、廉政法纪规定、廉政理论调研、廉政心得体会以及廉政故事、廉政书画等,供广大国税干部以及社会各界学廉论廉。
  三、开展三纪教育
  今年要在全省国税系统开展以“增强‘三纪’意识,推进廉政建设”为主题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着重提高全省国税人员的“三纪”(党纪、政纪、法纪)意识,强化法制观念,进一步在全省国税系统营造依法行政、依法治税、令行禁止、干净干事的氛围,努力践行“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不断优化服务,改进作风,有效促进全省国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四、选好典型,稳步推进
  省局将对各市局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情况开展调研,选出部分廉政文化建设成效突出的单位作为廉政文化建设的先进典型,并加以总结推广,以促进全省国税系统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的深入广泛开展。
  五、落实五项活动
  (一)组织一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为参加总局举办的税务系统廉政文化作品展示活动,省局在全省国税系统征集廉政文化作品,各地报送的廉政文化作品要体现内容上的针对性、形式上的多样性,并突出地方特色,增强品牌意识。其中,廉政书画作品各市局至少推荐2幅以上,多者不限;廉政诗歌、散文、小说等文学作品各市局视情推荐;其它如廉政歌曲、舞蹈、小品、海报、摄影、动漫、篆刻以及廉政文化书册等廉政文化作品,由各市局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选择推荐,题材、数量不限。所有推荐的廉政文化作品必须由国税系统内工作人员为创作主体,并于7月底前报送省局(监察室)。
  (二)召开一场廉政文化座谈会。各市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选择基层一线干部、团员青年干部、干部职工家属等有代表性人群召开一次廉政文化座谈、交流会,畅谈国税廉政文化建设。
  (三)组织交流活动。在廉政文化建设典型单位开展现场交流活动,相互借鉴,相互促进,推动全省国税系统廉政文化建设整体发展。
  (四)举办一次廉政知识考试。7月份省局将在全省国税系统开展一次廉政知识考试,检验党纪、政纪、法纪“三纪”学习教育的成果。
  (五)建立一个廉政文化场所。根据当前反腐倡廉建设的形势和要求,省局将视情建立广东省国税系统廉政文化场所,有计划地组织国税干部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国税机关要充分认识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廉政文化建设,把这项工作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并在人力、物力和经费等方面予以支持保障,扎实抓好廉政文化建设的部署、落实。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廉政文化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必须整合各种资源,运用综合手段,形成整体合力。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主动承担牵头责任,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政策法规、人事教育、机关党委办、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等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形成合力。各市局要按照省局《意见》的要求,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具体的廉政文化建设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推动国税廉政文化建设向纵深发展。
  (三)创新方法,注重实效。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统一,在继承优秀历史文化精华的基础上,突出科学性和时代性,不断丰富廉政文化的内涵,创新廉政文化形式,拓展弘扬廉政文化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使廉政文化建设与不断发展的先进文化和反腐倡廉的新形势相适应。坚持以人为本,开展廉政文化建设要以满足广大国税干部职工的文化需求,丰富干部职工的精神生活,提高干部职工的道德修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方式方法上要形式多样,注重实效,使廉政文化教育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增强说服力、吸引力、感染力和亲和力,在润物无声中强化廉政理念。
  (四)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全省各级国税部门所处的地理、社会、经济、人文环境各不相同,在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的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各单位要在全省统一活动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充分发挥自身所拥有的资源优势,把廉政文化建设与税收征收管理、纳税服务结合起来,使廉政文化融入国税事业的各项工作之中,组织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廉政文化活动。同时,充分发挥全体国税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形成良好氛围。
  (五)总结经验,加强交流。各单位要加强廉政文化理论研究,积极组织理论学习、理论研讨等活动,调动职工群众普遍参与廉政文化理论研究的积极性,发挥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各市局要善于总结经验,及时向省局报告活动进展情况及有关信息,并于9月底向省局(监察室)书面汇报廉政文化建设的阶段性总结。同时,注重培育和树立廉政文化建设的先进典型,充分利用简报、信息、网络以及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成功的经验,促进地区间廉政文化建设的交流,推动全省国税系统的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八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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