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梅市府办[2008]31号
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
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关于建立东山人行浮桥安全运行协调机制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和协调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请径向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八日
关于建立东山人行浮桥安全运行协调机制的意见
为确保东山人行浮桥桥船及行人安全,及时进行浮桥突发事件的处理,现就建立东山人行浮桥安全运行协调机制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职能定位
东山人行浮桥安全运行协调机制的主要职能是通过建立重大活动的通报制、气象、水文、三防、预告制、上游及威华集团西阳水电站泄水通报制以及“110”、“120”、消防等抢险救灾机制,明确各相关单位责任,确保浮桥桥船及行人安全等相关信息的通畅,及时前移、职责明确、调度灵活、配合有力、处理迅速,增强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和针对性,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责任单位的主要职责
(一)浮桥上下游水域管理。
市公安局:处理危及浮桥安全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梅州航道局:对浮桥上下游公用航道、航标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督促检查浮桥上下游临、拦、跨(过)河建筑物的依法建设以及建设(管理)单位设置和维护管理专用助航标志。
梅州海事局: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浮桥上、下游船舶通航秩序,调查、处理船舶(除渔业船舶外)损坏浮桥事件进行技术认定和相关海事处理。
市大堤管理处:负责浮桥上下游水体的清洁卫生(梅江洪水位达75米以上时除外)。
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维护浮桥通行秩序,及时发现影响浮桥桥船及行人安全的各种隐患和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并及时向市应急办和有关责任单位通报。
各相关责任单位接到报警后,15分钟内赶到现场,并迅速排除安全隐患和处理突发事件。
(二)水文、气象、三防、预告。
市气象局:每天17:00时前在网上发布详细天气情况(//mzqx.meizhou.net/tqyb.htm),遇有重大恶劣天气时短信通知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责任人。
梅州水文局:在梅江水位预计会超过珠基75米高位时,应提前6个小时通知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并每两个小时向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通报一次水情,超过珠基76米时,每小时通报一次水情。
市“三防”指挥部:市“三防”指挥部办公室遇灾害性天气和出现洪涝灾害时向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及时提供省、市防汛有关信息。发出江河水位预告,下达浮桥拆装令。
市市政工程养护所:汛期期间,做好防汛值班安排工作,根据市“三防”指挥部下达的浮桥拆装令,及时拆除浮桥渡汛或安装浮桥恢复通行。
(三)西阳水电站泄水通报。
西阳水电站:确保梅江东山人行浮桥位置水位不低于73.12米;西阳水电站因须泄水至73.12米以下时,提前3小时电话告知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四)重大活动期间的管理。
如有相关单位在东山教育基地、东山院士广场、亲水公园举行重大活动,集会人员在5000人以上时,各责任单位必须提前二天以书面形式向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预告本次集会人数、集会开始与结束时间、可能出现大量人员从浮桥通行的时间。
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接预告后,及时做好浮桥通行的协调、管理和交通秩序疏导工作,同时将有关情况反馈到市公安局。同时,做好重大节日群众自发集会的疏导和管理工作。当发生突发事件后,及时向市应急办、120急救中心、12395海事报警,并配合做好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工作。
市公安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实施救险工作。
120急救中心:接警后,15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急救。
梅州海事局:接警后,10分钟内赶到事故现场,并做好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工作。
市城监支队:各类重大活动期间,负责牵头抓好浮桥秩序维护的组织实施工作。
(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主要指重大或较大突发事件。
重大突发事件包括:发生非常态人员流动事件,并经现场劝阻无效时;发生与浮桥设施故障相关联,并导致人亡或导致多人严重受伤责任事故时;发生针对浮桥的破坏等刑事治安事件时;发生灾害性事件,造成浮桥设施严重毁损时。
较大突发事件包括:发生非常态人员活动事件时;发生与浮桥设施故障相关联,并导致伤人责任事故时;发生针对浮桥的刑事治安事件时;发生重大系统故障事件时;发生灾害性事件造成浮桥设施毁损事故时。
当发生上述重大或较大突发事件时:
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实施浮桥滞留人群的疏导,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封桥、吊桥、恢复通行,并及时向市政府、市应急办报告,向梅州海事局、120急救中心、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警。
市公安局:接警后,10分钟内指令辖区内公安派出所赶到现场,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救助处理工作。
梅州海事局:接警后,1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120急救中心:接警后,15分钟内赶到现场救护伤员。
(六)浮桥日常管理。
市公安局:依照职责范围,打击浮桥码头附近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根据需要适当派出警力,配合做好码头、桥面、水域治安和通行秩序管理。
市城监支队:清理取缔浮桥码头附近两岸经营摊点,禁止在浮桥码头开展各类宣传传销活动。
市市政工程养护管理所:负责做好码头及浮桥桥船两侧10米范围内环境卫生保洁。严格执行浮桥管理制度,并维护浮桥通行秩序;负责浮桥的日常养护,确保浮桥运行安全。
(七)安全宣传教育。
梅州日报社、梅州广播电视台:采用各种适宜的方式,对市民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对重大恶劣天气、汛期、洪峰,重大活动、浮桥的拆装、维修以及浮桥运行状态进行预告。
三、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联系电话
责任单位 责任人 联系电话
市公安局 上官崇良 13902780608
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李 信 13823881123
市“三防”指挥部 谢凤浩 13560990080
市卫生局 刘友能 2249946
市气象局 黄茂栋 13823803036
市应急办 廖文豪 13823833133
梅州水文局 罗 东 13923032460
梅州海事局 黄志雄 13690877873
梅州航道局 陈伟询 2236867
梅州大堤管理处 梁一欧 13502378856
市城监支队 靳 伟 13502525139
市市政工程养护管理所 凌达伟 13902781518
市路灯管理处 罗慎勇 13902780906
威华集团西阳水电站 刘志平 13802364258
梅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二○○八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