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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2008年度中心城区实施畅通工程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5-04 生效日期: 2008-05-04
发布部门: 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龙政办[2008]101号
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龙岩中心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努力营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现将市交警支队拟定的《龙岩市2006―2008年度中心城区实施“畅通工程”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00八年五月四日
龙岩市2006―2008年度中心城区实施“畅通工程”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
  2008年4月14日至15日,省“畅通办”组织专家组对我市2006―2008年度实施“畅通工程”情况进行了检查考评,并指出了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切实提升我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努力营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现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次“畅通工程”整改工作必须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激活社会创造力”的要求,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持二等管理水平为工作目标,进一步优化城市交通结构,有效解决中心城市交通拥堵,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推进海西重要增长建设,致力营造更加有序、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畅通工程”,各部门更加重视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的协作更加密切,逐步形成社会化管理;城市交通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交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交通拥堵状况明显缓解,交通秩序明显改善,公民交通法制意识明显增强,交通事故伤亡人数有所下降;进一步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的实施,公交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实现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保持“畅通工程”二等管理水平。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畅通工程”整改工作顺利进行,实现预期工作目标,市政府成立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管办主任黄学明任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刘银河、建设局副局长张冶平、文明办副主任侯小丽、城乡规划局副局长苏汇敏、公交公司经理曹其昌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由交警支队徐鑫华副支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并从市畅通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相关人员作为办公室成员(具体名单请各市畅通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于5月8日前报交警支队,联系人:翁燕雄,联系电话:2282139,传真电话:2291896),加强对整改工作的协作配合和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四、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及责任单位
  通过省检查组反馈,我市实施“畅通工程”还存在21个问题,其整改措施、时限、责任单位等详见《“畅通工程”存在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表》(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是为了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推动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全面进步,进一步改善城市的道路交通环境,促进城市文明创建工作,提升城市品位,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因此,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事业。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畅通工程”的重大意义,自觉主动溶入这一重大的中心工作中来。尤其是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对本部门实施“畅通工程”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的实施“畅通工程”工作创建格局。市“畅通办”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各单位在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难题,加强对各责任单位整改工作进行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二)落实部门职责,加强协作配合。
  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全面实施。在具体工作中,各责任单位对承办的工作,要列出整改计划,责任到人;对有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的,主办单位要顾全大局,主动加强联系,建立相互通报制度,互通工作进展情况;协办单位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整改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工作任务,实现工作目标。
  (三)强化督促检查,健全完善机制。
  市“畅通办”要加强对整改工作全过程督导,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各责任单位人员开展检查督导。要适时组织专家会诊当前城市拥堵问题,充分听取社会意见建议,及时进行整改。充分利用本地资源,调整充实专家组,聘请专家进行业务指导,推动“畅通工程”的深入开展。要积极探索并建立统一、高效、规范、科学的工作机制,重点解决长效管理问题,通过完善管理制度,确保措施明确,责任到位。同时,对各部门在实施畅通工程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
  (四)加大安全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市“畅通办”要创新宣传手段,让各种宣传媒介有效互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加强对实施“畅通工程”工作的宣传,加大对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法律法规及其规章的教育力度,使“畅通工程”逐步深入人心,全力营造“人人关注城市交通、人人遵章守法”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执法环境,不断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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