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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厅关于舟山大陆连岛工程宁波连接线交通机电工程及沿线安全设施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01-10 生效日期: 2009-01-10
发布部门: 浙江省交通厅
发布文号: 浙交复[2009]5号
浙江舟山大陆连岛工程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舟山大陆连岛工程宁波连接线项目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房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的请示》(舟连岛〔2008〕109号)收悉。根据省发改委《关于舟山大陆连岛工程宁波连接线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发改设计〔2006〕73号)确定的标准、规模和投资,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完成了本项目交通机电工程及沿线安全设施施工图设计,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对该设计文件进行了初审,2008年9月27日浙江舟山大陆连岛工程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该施工图设计进行了审查。之后,设计单位根据会议审查专家组意见,对施工图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批复如下:
  一、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基本符合交通部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要求,资料较为齐全,图纸版面清晰,设计深度基本达到规定的要求。
  二、施工图的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等基本符合省发改委初步设计批复精神。
  三、同意该施工图交付使用。各参建单位严格按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作重大修改或变动。
  四、根据《关于报送浙江省公路水运项目勘察设计文件电子版的通知》(浙交办〔2005〕122号)要求,请建设单位向我厅提供修改完善后的施工图电子版文件(光盘)2套,用于归档。 二○○九年一月十日
附件:舟山大陆连岛工程宁波连接线交通机电工程及沿线安全设施施工图设计专家审查意见
  2008年9月27日,浙江舟山大陆连岛工程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省舟山连岛工程建设指挥部在杭州组织召开了《舟山大陆连岛工程西堠门大桥、金塘大桥、宁波连接线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施工图设计》(以下简称《施工图设计》)审查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省发改委、省交通厅、省公路管理局、省公安厅、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交通局、宁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咨询公司等单位的领导、代表和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听取了设计单位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对《施工图设计》和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的初审报告的汇报,认真审阅了设计文件,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总体评价
  设计单位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总体方案基本合理,图表及相关说明基本齐全,系统功能较完备,采用的标准规范正确,主要技术指标和功能参数基本合理可行,设计内容和深度基本符合交通部《设计文件编制办法》和技术设计批复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经过修改、补充、优化后,可作为施工招标文件的编制基础和实施依据。
  二、具体审查意见及建议
  (一)咨询单位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提供的初审报告基本符合实际,意见及建议中肯合理,原则同意作为施工图设计修改完善的指导依据。
  (二)鉴于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的系统性,许多内容不可分割,建议本项目和西堠门大桥、金塘大桥的通信、监控、收费系统合并为一个完整的设计文件,并要考虑一期工程鸭岑段接入的衔接和预留。
  (三)管理体制
  基本赞同设计文件中提出的三级管理体制,整个连岛工程全线设置一套管理机构,负责对全线的行政、业务及交通运行情况进行统一管理的调度。
  (四)联网收费
  1.建议设计单位进一步和省监控结算中心沟通,补充完善数据、图像以及语音上传的内容及相关的传输方式,建议采用DDN专线上传作为临时过渡方案。
  2.根据联网收费的要求,监控图像应保存30天以上,建议监控服务器增加磁盘阵列,并请修改相关设计内容。
  3.本项目是否需要在相邻高速公路设置相关的机电设施须进一步明确,并提供相关的设计内容。
  4.建议根据全省高速公路二义性路径设别和ETC系统的建议和要求,修改补充相关的设计内容。
  (五)监控系统
  1.请设计单位进一步核对监控图像的路数,并根据实际需求核对监视器的配置数量,调整监控中心屏幕墙的布置,划分出功能区,适当提高监视器和大屏幕投影屏的尺寸,减少大屏幕投影屏的数量,增设LED显示板。
  2.建议门架式可变情报板只在第一模块设置全彩模式,其余模块为双基色,门架式和悬臂式可变情报板的技术指标分开描述,补充可变限速标志的相关技术指标。
  3.建议本项目除通信计算机采用工控机、图形计算机采用工作站外,其他计算机采用普通商用计算机。隧道监控和火灾计算机建议预留安装位置,由一期工程配置。
  4.建议补充完善车道控制器的安装方式和安装要求。
  5.建议进一步调整气象检测仪和能见度检测仪的布设方案,两种设备的技术指标应分开描述。
  6.建议视频切换控制矩阵由模拟式改为数字IP式,便于扩容和联网。
  7.建议进一步补充摄像机的云台、防护罩等相关技术指标以及布线方式。
  8.建议进一步补充完善防雷、接地设计方案,提出过电压保护装置的相关规格、型号和设计图纸。
  9.图纸和设计说明中的术语、设备名称等应该保持一致,请进一步核对修改。
  10.门架的安装位置和中分带开口处距离太近,最大15米,还有重叠部分,不利于紧急状况下大型吊装机械设备的运作,建议进一步核查。
  11.建议进一步细化监控软件的各模块的功能说明,补充针对不良天气条件、交通事件、危险品等的特殊事件处理预案及必要的设施。
  (六)通信系统
  1.请进一步核实修改光纤芯数的配置,按要求做好联网收费的光纤预留。
  2.一期工程的通信系统需接入本项目,因此SDH通信设备建议统一型号,避免网管软件的不统一和不兼容。
  3.通信系统传输通道组织图有误,其中图像上传省中心按照4M预留,收费站按照2路上传设计,金塘中心至省中心按7路设计,请进一步修改。
  4.程控交换系统应具备NO.1和NO.7号信令功能。
  (七)收费系统
  1.建议收费车道土建工程按计重收费方式作相关预留或调整。
  2.收费站广场规模应考虑满足设置移动式超限检测设备的要求。
  3.收费岛的平面布置建议进一步细化。
  (八)照明供电系统
  1.原则同意《施工图设计》中提出的高、低压供配电方案,建议进一步核查用电负荷计算,尽早送当地电力主管部门审核,以利于工程顺利实施。
  2.建议进一步优化道路照明控制方案。
  3.建议进一步核对电缆的类型、型号、规格等,补充电缆防盗的相关设计。
  4.建议在本项目合适的位置增设防雾灯。
  (九)交通安全设施
  1.进一步完善路侧防护和硬路肩紧急停车带的安全警告设计。
  2.建议根据浙江省地方标准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和宁波、舟山相关主管部门衔接,统一考虑相邻高速公路的实际情况,细化完善交通标志、地方道路相交路口、指路体系、执法电话标志、自发光的诱导路标等内容的设计。
  3.请进一步补充带地形的安全设施平面布置图。
  4.赞同设计文件采用的中央分隔带活动护栏。
  (十)其他
  1.建议进一步核对统一机箱、机架、支架等的防腐设计。
  2.根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的相关规定,补充完善相关的图纸和设备的技术指标,仔细核对文字、数量、图表内容,确保一致。
  3.建议进一步补充完善本工程界面与相关工程界面的划分,以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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