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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2-20 生效日期: 2008-12-20
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渝办发[2008]36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09年元旦、春节(以下称“两节”)即将来临,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和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以下称“两会”)即将召开。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为“两会”召开创造稳定、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做好“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增强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我市安全稳定形势总体趋好。但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9月份以来,经济下滑趋势明显,生活困难群体有所扩大,影响经济社会安全稳定的因素增加,一些新型犯罪活动日益增多,大量失业人员流散在社会导致案件多发,治安问题十分突出。年末岁初历来是刑事犯罪高发期和治安灾害事故集中期,“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稳定工作形势严峻,维护安全稳定压力增大。
  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确保人民安居乐业,是当前金融危机形势下全市各级各部门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加强“两节两会”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坚决防止影响稳定和安全的重大事件、事故发生。
  二、强化工作措施,认真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一)强化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迅速组织开展认真细致的不稳定因素大排查活动,对收集掌握到的可能影响安全稳定的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超前分析预测。对排查出的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群体和重点人头,要进一步挖掘深层次、预警性、内幕性情报信息,确保不稳定因素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要加强反恐工作情报信息搜集、分析和研判,高度警惕、密切关注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动向,有针对性地采取控制、处置措施。要强化网上舆论导控,坚决遏制针对“两会”的反动宣传信息,全力净化网络环境。
  (二)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做好日常接访工作,保持信访渠道畅通,保证群众正常上访得到及时接待、妥善处理。要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高度关注困难企业生产经营和失业人员生产、思想状况,及时掌握不稳定苗头,尽量使群访集访事件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加强对老上访户和重点人头的防控工作,按照“四定四包”要求,逐一落实稳控责任,坚决阻止其从事非法串联活动、到市进京上访。要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制订和完善防范处置工作预案,切实做到有备无患。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领导要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劝返工作。要坚持依法依政策办事和“三个慎用”原则,做到文明、规范、理性、平和执法,坚决防止事态扩大造成严重影响。
  (三)强化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针对岁末年初治安特点,扎实开展缉枪治爆、打击街面侵财犯罪、娱乐场所专项整治、金融安全大整顿、打击赌博专项工作等一系列严打整治行动,净化治安环境。要加大对企业、校园周边、工地、旅店等复杂场所及城乡结合部流动暂住人口的管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公安、旅游、文化等部门要对“窗口”地区和风景旅游区开展重点整治,及时打击违法犯罪和影响城市形象的行为。公安、交通等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机动车非法营运专项治理,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强化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针对节日期间各类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较多的情况,特别是圣诞平安夜、新年夜听钟声活动,全市各地各部门特别是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等区人民政府要及时掌握情况,摸清底数,先期展开风险评估,做好工作防范处置预案。要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提醒市民注意节日安全。教育部门要教育广大学生安全有序度过圣诞、元旦、春节,尽量减少上街聚集,避免拥堵闹市区发生安全事故。公安部门要牵头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质监、工商、城管等部门要加大对充气棒、“雪花罐”等“三无”危险产品的查缴力度;交通部门要及时调整公交运力和营运时间,力争尽快疏散人群;卫生部门要调派医疗人员,负责现场受伤人员急救工作;消防部门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确保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对游船、缆车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登山、探险、漂流等旅游项目和大型游艺机等设备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两节两会”期间,各地举办重大节庆活动要报市政府审批,对批准的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承办单位要完善安保方案,落实安保措施和力量,坚决防止恐怖袭击事件、踩踏事件、群死群伤等恶性事故的发生。要切实加强对主城中心地段、“两会”会议场所、各类大型活动举办地点的巡逻防范力度,加强对“两会”会议场所和代表住地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两会”顺利进行。
  三、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一)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整治。公安、交通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全面加强对重点道路、河段和车站、码头的现场安全监管,严格对运输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农用车载客等违章行为。特别要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现场监督检查,周密部署三峡工程175米蓄水后的航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二)深入开展矿山安全整治。各产煤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严格执行矿井通风、瓦斯抽放、保护层开采和监测监控四大治本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国有大矿的瓦斯监测监控,坚决防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要继续加大小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力度,加快整合工作进程,严防关闭矿井非法生产。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和现场监管,严防瓦斯、顶板、水害等灾害事故。深入开展矸石山和尾矿库为重点的矿山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
  (三)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种抢工期、赶进度忽视安全管理的行为。要加大对主干道两侧、人口密集地区周边,高切坡、高填方、深开挖,滨江路以及城市桥梁、隧道、市政基础设施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和边坡防护、起重机械、脚手架、物料堆积、施工围墙等施工现场的重点环节和部位的排查治理力度。对现场秩序混乱、问题突出的建筑工地,立即停工整顿。遇有暴雨、冰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必须立即停止室外和夜间作业。
  (四)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各地要对人员密集的商场、影剧院、歌舞厅、宾馆饭店、学校、车站、旅游景点、网吧、公园等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检查,对不符合消防规定的单位和场所要坚决停业整顿。
  (五)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安全整治。春节前后是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也是烟花爆竹事故的高发期。要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及民爆器材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各环节进行全面检查。按照“地毯式排查、铁腕式整治、地毯式消灭”的“打非”部署,坚决取缔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小作坊、小摊点,防止意外事件发生。要严厉查处私自藏匿雷管、炸药等爆炸物品的非法行为,有效预防各类涉爆事故的发生。
  (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要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环节的管理,严禁不具备安全资质的单位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的检测检验,开展经常性检查,严防重大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发生。
  (七)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全面加强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安全监管,坚决打击各种非法违章使用行为,严防事故发生。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中小学校、农业机械、石油、冶金、有色金属等其他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督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组织领导体系。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稳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过问,亲自研究,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周密谋划,推动落实;其他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稳定工作。
  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生产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制。要将安全稳定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单位、量化到岗位、责任到人头,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齐心协力、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凡因工作不力引发安全稳定事件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两节两会”时间,全市各级各部门领导尤其是“一把手”要亲自带队,深入基层单位、节庆活动现场、生产经营一线,进行安全稳定工作督查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要重视关心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全面落实中央和市里的惠民政策,切实帮助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保障信息畅通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特点,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值守,严格节日期间领导同志带班和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确保通信联络畅通;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承担专业应急指挥职能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准备足够的应急处置力量,24小时待命。一旦发生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在最快时间、以最快迅速赶赴现场,科学调度,妥善予以处置。同时,要将处置情况迅速报告市政府总值班室,并跟踪掌握事态进展情况,随时续报,直至处理完毕,不得迟报、漏报,坚决杜绝瞒报、谎报。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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