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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全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4-22 生效日期: 2008-04-22
发布部门: 江苏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
发布文号: 交质安[2008]8号
目前,全省交通建设工程施工进入黄金期,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已集中投入到各项工程建设项目中,根据当前形势和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现就进一步加强当前全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下列要求:
  一、充分提高对做好当前及奥运会期间全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省各级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各建设管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切实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放到特别重要的位置上来,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千万不能有任何麻痹、侥幸心理,要全力防止和遏制重、特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全力以赴营造一个安定祥和的良好氛围,全力确保当前及奥运期间交通工程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安全稳定。
  二、在建项目的监管及参建单位、投入运营处于缺陷责任期项目的管理责任单位都要高度重视项目平安防范工作,认真分析项目所处环境中的可能存在的一些不安全因素,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防范,确保工程建设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为社会稳定作贡献。
  三、各在建项目要加强项目安全保卫工作,要做好防火、防爆、防毒等工作,对桥梁、拌和站、办公及宿舍区等重点部位要加强安全监控,加大安全巡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
  四、投入运营处于缺陷责任期的项目要切实加强平安防范,对桥梁、隧道、服务区、船闸等重点部位加强防范,禁止社会车辆在桥隧等重要构筑物上停车。
  五、各项目要加强安全管理,对外来车辆、人员要进行登记,做到有记录可查;对于进入重点部位的要严格检查,防止发生外来因素导致的安全事故。
  六、各项目对易燃易爆品和试验室有毒化学物品及具有放射性的物质要严格管理和控制,要有专人管理,进出和使用要有详细记录;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七、各建设管理单位及各项目部,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对本单位、本单位重点要害部位、关键工程部位及节点、关键岗的不能切实履行职能责任的人员,要及时进行疏理和调整,以消除不安全因素及隐患;要密切关注、及时掌握建设工程及人员不安全、不稳定动态,对重大不安全、不稳定因素,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甚至瞒报等情况的发生。相关报告按照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的相关程序和规定执行。
  八、各项目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落实相关人员、设备及物资,一旦遇有突发事件,能做到处置及时、有效。
  九、各项目要积极和当地政府取得联系,争取支持和帮助。并遵守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同时要大力发动群众,加强教育,群策群防,保障全省交通建设工程的平安。
  十、上述工作,由我站工程安全监督科具体指导、督促,联系电话:025-52853026。
  以上通知,望遵照执行。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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