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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迎接省政府办公厅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准备工作检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4-17 生效日期: 2008-04-17
发布部门: 江苏省淮安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文号: 淮政公开办发[2008]4号
各县区、市直各部门政务公开办:
  省政府办公厅下周将对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准备工作进行检查。现将迎接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成“五个一”工作目标。1、各县区建成政府信息公开网,市直各部门依托部门网站建成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录入2003年以来所有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和电子信息屏等公开载体,公开信息及时更新。3、市直、县直部门要设置信息查阅室,配备电脑等硬件设施。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依托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在服务中心开设专门窗口,配备必要设施。市县要在审批中心、图书馆等公共场所设立公共信息查阅点。4、各地、各部门将2007年所产生和获取的信息编印、装订成信息汇编,放在信息查阅室供查阅。5、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部门、责任人,并建立一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长效管理工作制度。
  二、各地、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完成《条例》施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回头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和专栏设置。
  三、做好网站维护工作,确保网站时刻畅通,以便省里领导检查。 淮安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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