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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汛期水库实行领导责任制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4-16 生效日期: 2008-04-16
发布部门: 海南省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三办发[2008]28号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区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做好我市今年水库的防汛、防洪工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对大隆(大型)、赤田、水源池、福万、汤他、半岭、抱古等7宗大、中型水库实行汛期领导责任制,具体责任人安排如下:
  大隆水库由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陆志远任第一责任人,市委副书记黄明荣任第二责任人;
  水源池水库由市政府副市长王诚安任第一责任人,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杨逢春任第二责任人;
  汤他水库由市政府副市长李柏青任责任人;
  抱古水库由市政府副市长郭保红任责任人;
  半岭水库由市政府副市长容丽萍任责任人;
  福万水库由市长助理姚磊任第一责任人,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泰令任第二责任人;
  赤田水库由市长助理曾清泉任责任人。 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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