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自治区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3-24 生效日期: 2008-03-24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发布文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自治区各委、办、厅、局法制工作机构:
  现将2008年自治区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法制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内蒙古自治区2008年自治区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新要求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全区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及全区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为主线,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不断创新,开拓进取,认真完成各项政府法制工作,为构建自治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工作重点是:
  一、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这是当前全区政府法制战线的首要政治任务。党的十七大报告对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进行了深刻的论述,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在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的同时,着重领会和把握党的十七大对政府法制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明确当前的工作方向和目标,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业务工作和法制队伍建设,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推进我区民主法制建设,加快我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步伐。
  二、进一步抓好《纲要》的贯彻落实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深化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扎实做好执法职权分解和确定执法责任工作,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开;进一步建立完善科学的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加大考核力度,各盟市力争在年内将执法责任制考核工作列入到本级党委的年度领导班子实绩考核目标之中;继续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管理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行政执法证管理,努力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快相关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自治区本级要抓紧完成《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许可听证程序规定》等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工作,及时提请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加快起草《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等规章草案。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出台一些便于开展监督工作的规章和文件,履行好政府法制机构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职能;要积极开展案卷评查工作,认真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二是要积极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开展此项工作试点地区的带动作用,帮助未开展此项工作的地区,尽早根据各自实际,通过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整合行政执法资源,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问题。三是要进一步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要继续进行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积极配合各地区的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推行“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制,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行为,切实提高行政机构的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并要多出经验,注重推广。
  三、创新立法形式,进一步提高政府行政立法质量
  一是坚持科学立法。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注重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坚持推动科学发展,立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度引导、规范、保障、促进经济又好有快发展;坚持统筹兼顾,既要保障和改善民生,又要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和增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法制统一,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促进行政效能的提高,合理界定政府部门职责,明确责任,保障政府部门高效运转。二是坚持民主立法。进一步探索、完善“开门立法”形式,扩大政府立法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专家、学者和社会团体的意见,实现立法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努力使法律规范充分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愿望。三是积极探索立法成本效益分析工作。不仅考虑立法过程的成本,还要考虑实施后的执行成本和社会成本。四是建立公众对所立法规、规章的建议和意见跟踪反馈机制。对出台的法规、规章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调查,畅通公众的信息反馈渠道,及时掌握和了解立法工作中的不足,从而不断总结经验,切实提高立法质量。
  四、依法办理复议应诉案件,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效率。自治区本级在办理好日常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全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指导。二是完善行政复议听证程序制度,争取出台《行政复议听证程序规定》。探索建立行政复议简易程序,完善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创新机制。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观念,要把行政复议工作放到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中去审视、研究和推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公平正义的功能和作用;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可以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的试点;尝试行政复议工作进入社区,从源头上发现矛盾,处理矛盾;要积极尝试运用行政调解、行政和解等方式解决行政争议。四是要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素质,进一步提升我区行政复议工作水平。
  五、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办法》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自治区本级要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的检查指导。二是进一步拓宽审查途径,加大备案审查监督力度。要切实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采取备案审查、执法检查、受理公民审查申请等多种方式,全面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全方位监督。三是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要建立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定期检查指导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逐步建立健全登记公布、统计分析、情况通报、定期评估清理、报告等制度。四是深入推进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示范工作。做好检查评估,全面总结示范工作取得的成果和经验,提出逐步扩大示范工作范围。适时召开示范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推广示范地区工作。五是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加强对政府文件前置审查工作规律性的认识、总结,积极探索规范的工作程序。
  六、做好法制培训、宣传、咨询及理论研究工作,提高全社会依法行政意识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培训。要加强对《立法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行政法以及自治区配套法规、规章的培训学习力度,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为提高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奠定组织基础。二是继续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工作。做好在规范政府共同行为法律实施周年日的宣传活动,加大对新颁布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宣传力度,要围绕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等重大工作做好相关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加强法律咨询服务工作。要完善机制,畅通渠道,积极为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广大群众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四是切实加强理论研究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蒙古民族法制史学、应用行政法学方面的研究。
  七、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政府法制机构执行力
  一是各级政府法制部门要树立全区政府法制一盘棋的思想。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应加强联络、协调和沟通,互通有无,促进工作。二是要加强对基层政府法制工作的指导,促进基层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及队伍建设,推进盟市、旗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培训,切实扭转当前全区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普遍不高的现状,进一步拓宽政府法制工作思路,强化素质建设,提高执行力,为我区政府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2008年,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强抓机遇、牢记宗旨,努力完成全年的工作目标,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6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