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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2008-2010)实施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3-19 生效日期: 2008-03-19
发布部门: 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泰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2008—2010)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
泰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2008-2010)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发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和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布的《江苏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2007-2010-2020)》(以下简称《计划》),根据《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泰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2008-2010)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指导方针。大力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富民强市,实现“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泰州”目标提供科技支撑和人力资源保障。
  二、总体目标
  适应“十一五”时期泰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到2010年,全市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较大发展,形成比较完备的组织网络、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明显提高,在全省处于较好水平。围绕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最关键、最具基础的问题,实现以下阶段性目标:
  ——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普遍树立和落实。广泛普及节约资源能源、减少排放、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安全生产、循环经济、应急避险、文明生产生活等观念和知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成为全民共识,在城区广大市民中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
  ——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建设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广泛提高,创新意识和科技实践能力进一步增强;城镇劳动人口和农民的科学素质有显著提高,城乡居民科学素质水平差距明显缩小;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
  ——公民科学素质基础建设明显增强。大幅度提升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科普传媒传播能力,加大科学教育和科技培训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基础工程建设,使提高公民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初步形成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重点行动
  (一)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1.主要任务:
  ①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宣传我国人口众多、资源有限、人均占有资源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基本国情和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使未成年人从小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可持续发展的观念。
  ②重视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提高学校科学教育质量,使中小学生掌握必要和基本的科学知识与技能,体验科学探究活动的过程与方法,培养良好的科学态度、情感与价值观,培育初步的科学探究能力,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③普及农村义务教育,切实提高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为农村未成年人提供更多参与科普活动的机会,培养提高生活质量和自我发展的能力,逐步形成文明学习、生活的良好习惯。
  ④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科普竞赛和社会实践,增强未成年人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初步认识科学的本质以及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以及交流合作、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2.行动措施:
  ①以科技竞赛和科技活动为抓手,着力提高全市广大青少年的科技素养。“十一五”期间,全市各教育行政部门、各基层幼儿园、中小学校要以“金钥匙”科技知识竞赛、科技创新大赛、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科技模型竞赛等活动为抓手,着力培养广大青少年的创新意识及动手动脑能力,增强广大青少年学科技用科技的热情。在“十一五”期间,每年组织全市参加各级各类青少年科技活动,科技竞赛的人数达到30万人次。各中小学校要把科技教育纳入各自的工作计划,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注重课程的综合性与连贯性;开展学龄前科学启蒙教育,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广义务教育阶段综合性科学课程,深化中小学科学课程教材、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充分发挥现代教育技术的作用,逐步推进高中科学课程改革,使科学学科教学做到有课时、有教材、有专兼职师资,要注重对各学校科学课程开设质量的考查。
  ②以强化青少年科技教育网络体系建设为载体,着力完善青少年科技教育资源。要充分发挥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现代农业生态园区、海军纪念馆、溱湖湿地公园等校外活动场所的科普教育功能,新增15个适合广大青少年的科普教育活动基地。在全市形成校内外教育相结合,专兼职教师相结合,以校内教育为主,科普场馆教育为补充,社区教育相融和的大科普教育机制,为我市未成年人科技活动提供更多的渠道和机会。通过组织开展“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快乐科学校园行”、“科普大篷车”、科技专家进校园(社区、科普基地)、中学生进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活动。实现科学家、科普志愿者与青少年面对面的科技交流和科普教育下乡、到校的长效机制。
  ③以评先创优为激励手段,着力优化全市青少年科学素养教育的整体环境。要进一步完善“泰州市科技教育特色学校”的考评体系,完善对各类示范学校的评审考核标准,把科技教育纳入对先进学校的考核评估体系,将科技辅导员辅导竞赛获奖情况作为评先、晋升、职称评定的优先条件,充分发挥奖评活动的激励作用,“十一五”期间,全市培育市级科技教育特色学校100所。其中创建省级科技教育特色学校8-10所,表彰市级优秀辅导员100名,评选“泰州市十佳科技辅导员”。通过一系列的先进评比、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全面促进全市青少年科技素养的提高。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等机构和团体加大面向未成年人的科技传播力度,用优秀、有益、生动的科普作品吸引未成年人,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3.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科技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广播电视局、市社科联。
  (二)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1.主要任务:
  ①面向农民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开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水资源、保护耕地、防灾减灾、健康卫生、移风易俗和反对愚昧迷信、陈规陋习等内容的宣传教育,促进在广大农村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②围绕科学生产和增效增收,激发广大农民参与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增强科技意识,提高获取科技知识和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发展生产和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并将推广实用技术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结合起来,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③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的能力,提高黄桥老区、经济薄弱地区和广大农村妇女的科学文化素质。
  2.行动措施:
  ①实施农民科技培训工程。以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为目标,围绕科学生产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继续开展百万农民培训工程,激发广大农民参与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提高获取科技知识和依靠科技创业致富、发展生产和改善生活的能力。利用全社会教育培训资源,广泛开展农民培训,“十一五”期间力争达到农业实用技术培训75万人、劳动力转移培训20万人、创业培训3万人,农业从业人员基本轮训一遍,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前普遍接受一次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全市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注重教学资源建设,增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切实强化教学组织管理工作,努力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增强服务“三农”的责任和本领;重视骨干队伍建设,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提供技术和人才支持。
  ②进一步完善科普示范体系。继续开展科普示范市(区)、乡(镇)、村、户等创建活动,建设一批集推广、培训和示范于一体的科普示范基地,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到2010年,力争全市所有市(区)都创建成省级科普示范市(区),80%的市(区)成为国家级科普示范市(区),50%的乡镇成为泰州市科普示范乡镇;各市(区)开展科普示范村创建活动,力争30%以上的村创建达标。同时,培育5000个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10万农户。
  ③深入推进“千名科技专家兴农富民工程”。充分发挥“兴农富民工程”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促进作用,鼓励和支持科技专家与项目挂钩服务,进一步放大重点项目的示范辐射效应,通过强化服务、考核激励、示范辐射等措施,切实提高“工程”的实施成效,为广大农民依靠科技增产致富提供科技支撑。培育一批在全国、省内有影响的农业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技致富“领军人物”。重点扶持50个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培育发展20个新型农业技术服务组织。
  ④积极开展农村科普活动。进一步搞好科普宣传周、科普日、送科技下乡等大型科普活动,组织和开展“科普黄桥老区行”活动,着力关注经济薄弱地区的农民科学素质教育工作,使科技入户、科技110、科普大集、专家工作站、科技咨询服务站、科技大王下乡等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活动成为促进黄桥老区和经济薄弱地区加快发展的助力器。要切实提高广大农村妇女的科学素质。广大农村妇女是科学素质工作的弱势群体,是提高农民科学素养的关键。要大力开展“巾帼示范村”、“巾帼文明生态庭院”、“五好文明家庭”和“双带一促”等创建活动,深入实施“巾帼科技致富工程”,启动“十万农村妇女创业活动”,大力扶持“妇”字号龙头企业和示范基地,推动科技志愿者与女能人与妇女牵手,促进农村妇女依靠科技增收致富。
  3.牵头部门:市农委、市科协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工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三)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
  1.主要任务:
  ①在广大城镇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倡导和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健康生活等观念和知识,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
  ②围绕提高先进产业发展水平,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提高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科学素质,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和自身发展的要求,为推进我市医药、动力、船舶和五金“四大产业城”建设提供人力基础资源。
  ③围绕城镇化进程的要求,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
  ④加强对失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
  2.行动措施:
  ①加强对劳动者科技教育培训的宏观管理。将劳动人口应具备的基本科学素质内容纳入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课程内容和培训教材,将有关科学素质的要求纳入职业标准,作为各类职业培训、考核和鉴定的内容。建立企业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带薪学习制度,鼓励职工在职学习,形成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投资职业培训的机制。
  ②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农民工培训和各类从业人员的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实施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十一五”期间培养2万名生产和服务一线特别是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现代服务业急需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使我市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25%左右,其中技师、高级技师的比例不低于5%。
  ③开展群众性的技术培训和技能竞赛、技术创新和发明活动。充分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围绕节能减排开展多种形式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创新活动。广泛开展“金桥工程”、“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讲理想、比贡献”、“我为节能减排献一策”、“十万职工职业技能大练兵比武”等活动,着力加强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教育和弘扬,全面提高职工的科学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素质。
  ④充分发挥社区在提高劳动者科学素质方面的作用。大力开展科普示范城区、街道、社区的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图书馆、社区科普大学、市民学校、科普活动室、科普画廊等阵地的作用。组织编写针对城镇劳动人口的科普读物,深入组织开展“科教进社区”等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和科普宣传。建立覆盖各类人群的多渠道、全方位的社区学习服务体系,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科学素质,不断提高我市城市化水平。
  3.牵头部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事局、市农委、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广播电视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1.主要任务:
  ①在面向领导干部普及科学技术知识的同时,突出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增强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科学决策的能力。
  ②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学习型机关,调动公务员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终身学习和科学管理的能力。
  2.行动措施:
  ①加强对干部科学知识、科学精神、科学方法的培训。着力增强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科学决策的能力。实施全市“5+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全面提高公务员整体素质,增强终身学习和科学管理的能力。到2010年将科级以下公务员轮训一遍。
  ②建立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技教育和培训机制。将科学素质教育培训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各级党校(行政院校)要将提高学员科学素质列入教学计划,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落实。
  ③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普及。举办讲座、报告会等科普活动,组织编写或指定面向全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普及科学技术学习培训的专业教材,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介绍现代科技知识及发展趋势,传播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科学精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要积极参与科普活动。每年至少参加1次科普报告会或1次以上科普活动。
  3.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市级机关工委、市人事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社科联。
  四、基础工程
  (一)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1.主要任务:
  ①开展科学教育和培训。发挥各级学会特别是老专家协会的作用,动员组织离退休科技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管理者参与科学教育与培训。鼓励和支持科普场馆、社区科普(市民)学校、成人教育中心等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职业(工)学校、技工学院、科技进修学院等机构的科学教育和培训资源优势,构建布局合理的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②加强科学教育研究。按照普及性、基础性、发展性的要求,促进科学课程的完善与发展,更新课程内容,提高中小学科学课程的教材质量,改进教学方法。以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为重点,促进学习方式的变革。
  ③加强各类科学教育的教材建设。根据农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不同特点和需求,以科学发展观、先进实用技术、职业技能、现代科技知识等为主要内容编写培训教材。开发制作适合我市的实用技术推广的电教片、科教片等。
  ④加强中小学科学课程教育体系建设。一是队伍建设。采取多种途径,开展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培训工作,尤其重视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师资的配备和培训。鼓励在我市开办科学教育专业的进修培训班,培养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的科学教育教师。建立中小学专兼职科技辅导员队伍,重点开展对农村科技辅导员的培训与轮训。二是设施建设。全市中小学都建有合格科学实验室,义务教育阶段有条件的学校建有科学工作室,省三星级以上高中都要创造条件建立技术实验室,确保技术课程的开设。各中小学图书馆要确保科普书籍占有相当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因地制宜建设富有特色的科普活动场所。
  2.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人事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农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社科联。
  (二)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1.主要任务:
  ①加大科普资源开发力度。制定优惠政策和相关规范,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科普资源开发。制定重大科普作品选题规划,以评奖、作品征集等方式,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吸引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科普作品创作;调动科技工作者科普创作的积极性,把科普作品纳入业绩考核范围;鼓励和支持科普创作、科技传播专业团体发挥作用;将科普作品纳入科技进步奖评审范围;初步建立将政府重大科技项目成果及时转化为科学教育、传播与普及资源的机制;推动科普、科技、教育、传媒界的有效合作,借鉴国内外先进创作理念和方法,促进我市科普创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②促进科普资源共享。积极参与建设并充分利用中国数字科技馆,集成国内外现有科普图书、期刊、挂图、音像制品、展教品、文艺作品以及图片、科普志愿者等各类科普信息,建立数字化科普信息资源库和共享交流平台,通过互联网为社会和公众提供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不断扩大科普信息资源的共享范围。针对公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组织编制简明生动的科普资料,以公众易于获得的方式送达基层。
  2.牵头部门:市科协、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广播电视局、市社科联。
  (三)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工程。
  1.主要任务:
  ①加大各类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增加电视台、广播电台科技节目的播出时间、各类科普出版物的品种和发行量、综合性报纸科技栏目的数目和版面、科普网站和门户网站的科技专栏等,向公众传播科技动态和科技知识。引导支持“科技与信息”栏目、科技专栏、专版、科普网站大胆创新,提高质量,使其成为具有广泛影响的媒体精品。继续在市(区)电视台推广《科普大篷车》电视栏目,覆盖面力争达到100%。
  ②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科普宣传。提高各类媒体对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及时以各种方式向公众进行科普宣传,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应对突发事件。
  ③发挥互联网等新型媒体的科技传播功能。研究开发以科普教育为内容的一批内容健康、形式活泼的科普教育、游戏软件。培育、扶持有特色、覆盖率高的品牌科普网站。
  2.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农委、市文化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社科联、泰州日报社。
  (四)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1.主要任务:
  ①加强科技馆等科普设施建设。各地要把科技馆等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及基本建设计划,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投入。加快泰州科技馆的建设,经济条件较好的市(区)要积极推进科技场馆建设,逐步形成以泰州科技馆为龙头,具有地方特色、功能互补、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的科普场馆网络格局。创新科普设施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场馆的使用效益。积极推进电子科普画廊建设,构建覆盖全市范围的电子科普画廊网络体系。拓展和完善现有基础设施的科普教育功能,面向群众、充实内容、改进服务、激发活力。落实科普场馆对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免费或优惠开放的措施。
  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有关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界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捐赠、资助;吸引境内外资本投资兴建和参与经营性科普场馆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建立专业科普场馆;落实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
  ③加强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定期对公众免费或优惠开放。积极创造条件,推动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院、高新技术企业等为依托的科普示范基地设立公众开放日、科普接待日,向公众开放实验室、陈列室、研发机构和生产车间等场地设施。
  ④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在城乡社区建设科技活动中心、科普画廊、科普活动室、远程科普宣传教育终端设备等设施。加大青少年校外科普场馆、基地建设,各市(区)建立社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市配备大中型科普宣传车,各市(区)要争取配备小型科普宣传车,以“流动科技馆”形式为广大农村、城市社区、中小学校提供科普服务。加快“农家书屋”建设,使其成为农村重要科普阵地。
  2.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市科协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市农委、市文化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领导《意见》的实施工作,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工作。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任务和职责分工,发挥优势,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学技术协会,承担日常工作,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的进展情况、所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各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实施方案,并纳入各级政府的考核内容。同时,建立相应机构,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为组织实施《意见》创造必要的条件。
  (二)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完善有关政策法规,明确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及个人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的政策法规中体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制定表彰奖励政策,表彰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做出优异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加强科普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制定鼓励和吸引境内外机构、个人独资或合作兴办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机构的政策。
  (三)健全经费投入体系。坚持政府引导,鼓励社会投入,形成多渠道投入机制,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各级政府根据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科普经费的增长速度,并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市级科普经费应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争创和已成为全国科普示范市(区)的市(区)科普专项经费应力争达到人均1.5元以上,其它市(区)不少于人均1元;乡镇应配套相应的科普经费。各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根据承担的科普任务,按照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通过有效运用政府的引导资金,促进全社会增加对科普事业的投入。根据现行税收规定,对科技场馆、各人民团体以及企事业单位开展的公益性科普活动实行优惠政策。落实捐赠公益性科普事业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广泛吸纳境内外机构、个人的资金支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制定优惠政策和相关规定,积极培育市场,推动科普文化产业发展。
  (四)构建人才队伍体系。通过培养专业化人才,发掘兼职人才,建立志愿者队伍,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进修活动,加强业务学习,全面提升在职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人员的科学素质和业务水平,培养一批熟悉科技发展和公众科技需求的记者、编辑队伍。加强中小学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做好科普专兼职人员技术职务评定工作,提高专兼职科普工作者的积极性。鼓励各界人士参加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逐步形成一支规模较大、素质较高的兼职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开展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理论研究,加强国内外科普交流。
  (五)建立监测评估体系。以《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为指导,以《江苏省科学技术普及教育大纲(试行)》为基础,建立我市公民科学素质状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的监测指标体系,并纳入社会发展指标体系。科技、统计等部门要定期开展全市公众科学素养调查,加强对公民科学素质建设进程的监测评估,将监测统计工作列入本地区、本系统年度常规统计制度,根据监测评估结果,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如期实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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