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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2008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3-17 生效日期: 2008-03-17
发布部门: 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余府办发[2008]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新余市2008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十七日
新余市2008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切实加强法制政府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政府管理创新,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江西省2008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全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暨推行政务(事务)公开工作现场会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提出2008年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2008年,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以贯彻实施《纲要》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着重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法律制度全面正确实施;规范行政机关处理群众诉求行为,改善和保障民生;进一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透明度,促进政风建设,提高各级行政机关特别是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实现“两个率先,一个努力”的目标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工作重点
  ㈠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行为
  1.上半年前制定《新余市重大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决策的范围、基本程序,决策的跟踪、反馈、评价,决策程序监督以及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等内容,将决策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负责)
  2.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报备工作。创新和改进规范性文件制定方式,健全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发布和备案通报制度,完善对规范性文件投诉与建议的审查机制和程序,同时要明确专人负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必须经由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否则不得发布实施,法制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各部门、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3.建立健全公众依法有序参与行政决策的制度。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要不断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疏通社情民意充分表达的渠道,实现决策过程的公开透明。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前,必须广泛听取公众意见、进行专家咨询论证和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特别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必须实行社会公示听证,并将公众意见的吸收和采纳情况及时向社会反馈。(市政府各部门、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4.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纠错机制。通过民意测验、抽样调查、跟踪反馈、评估审查等方法,及时发现并纠正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5.加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力度。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对因决策失误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要依法严肃追究决策者的责任。(市监察局、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㈡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对行政许可的监督,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防止重许可、轻监督,对在监督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认真落实“行政许可公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制”,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群众提供快捷、便利、优质的服务。(市监察局、市行政服务管理委员会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2.完善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要不断总结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经验,完善相关制度,及时解决城市管理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在分宜县、仙女湖区、新余经济开发区、仰天岗管委会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市城管执法局会同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3.加速推进行政许可网上审批。加快跨部门、跨地区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建设,加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整合资源,积极推进我市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审批。到2008年底前,实现新余市第三次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所保留的各项审批、审核、核准、备案及内部事务等事项的网上在线办理和监督。(市信息办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4.做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推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展试点,对143项已集中的行政处罚项目的裁量权进行细化、量化,将细化、量化的行政处罚标准予以公布、执行,并制定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具体操作办法和配套制度。其他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工作,将按照省有关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标准执行。同时,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告知、调查、检查、听证、审核、批准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接受群众监督,防止滥用行政处罚权。(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城管执法局、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5.统一全市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标准。7月份前,对全市的行政执法文书进行规范统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11月份组织开展案卷评查活动,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会同市有关部门负责)
  6.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制员的作用。市、县(区)政府法制机构为本级政府法律顾问,要切实履行好职责,确保政府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行政涉法风险。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强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建设,并在乡镇政府、县(区)政府、管委会所属工作部门建立法制员制度,由乡镇政府、县(区)各部门法制员对本地、本部门行政决策、行政管理的合法性进行把关,最大限度减少违法行政现象。(市政府法制办、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㈢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规范行政机关处理群众行政诉求行为
  1.切实加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理解力、执行力、操作力。强化公务员教育培训,提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中央方针政策的理解力、执行力和操作力,提高处理群众行政诉求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本领。对行政执法人员实行岗位轮训制度,提高他们的依法行政能力。(市人事局、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2.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各级行政机关要保障遇到困难和问题的群众有地方诉求,及时受理并且认真负责地妥善处理。特别是对偏远地区诉求不便的群众,有关基层组织要实行信访代理,避免群众盲目投诉、多头和重复上访。注重引导群众更多地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提出信访诉求,减少越级上访、无序上访。(市信访局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3.认真办理群众信访事项。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意见,有利于行政机关改进工作、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行政机关应当认真研究论证,并积极采纳。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经调查核实,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认真处理。凡发生围堵党委、政府大门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异常上访事件,当地政府有关负责人和涉事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必须亲自赶赴现场处理,迅速疏导群众,稳妥平息事态。对赴京赴省越级非正常上访的,要及时将人劝回,抓好问题的处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市信访局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4.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确保受理率达100%。加强行政复议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意见和建议书制度、行政复议工作报告制度、违反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等,并制定相关文件,以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指导思想,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能,依法、公正、高效地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创新行政复议办案方式,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案件及时审结率达100%。注重运用调解、协调等手段,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减少、化解行政争议,努力做到“息纷止争、案结事了”,确保案件合法率达100%,力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督促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在行政决定文书中,增加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如不服该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向市人民政府提请行政复议的内容,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选择权。(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县区政府、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负责)
  ㈣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1.精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工作。围绕建设法制政府、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按照“统一领导、各负其责,统一规范、分级编制,由近及远、分步实施”的原则,重点梳理本届政府以来的政府信息,确保2008年3月底前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2006年、2007年目录编制工作,及时上传省政府,并在新余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市信息办、市监察局会同市政府各部门、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2.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监督检查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考核评议制度、年度报告制度以及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举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市信息办、市监察局、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3.注重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对教育、医疗卫生、供水、供电、供气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事业单位,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实行信息公开。发挥政府信息的服务功能,及时为群众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市信息办、市监察局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4.广泛征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健全人民群众建议征集制度,引导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工作积极献计献策,鼓励和支持人民群众以各种方式参与国家事务管理。要对人民建议进行认真汇集和分析研究,对重要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深入调研和论证,对正确合理的意见充分肯定和采纳,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完善政策,接受监督。(市信访局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三、保障措施
  ㈠完善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机制
  将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政府职能转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权力运行等列入2008年度政府绩效和政风考核内容,硬化各级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将制定2008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并在年终进行考核,对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依法行政工作考评不合格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评先评优资格。
  ㈡加大对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力度
  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暨推行政务(事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着力从制度、机制、体制上认真分析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的状况,查找薄弱环节,分析突出问题,研究具体措施,加强督促指导,加快推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
  ㈢扩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范围并加强管理
  继续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县(区)政府、管委会应加强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建设,发挥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模范带头作用。通过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以点带面,认真指导,及时总结,积极推广。
  ㈣加强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工作
  广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继续实施好各级行政机关学法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公务员法》,把依法行政知识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及在岗培训的必修课程,增强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确保2008年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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