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3-13 生效日期: 2008-03-13
发布部门: 河北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冀建科[2008]141号
各市建设局:
    现将《全省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2008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二○○八年三月十三日
全省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2008年工作要点
    2008年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 “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发展方针,以节能减排为重点,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学技术发展的战略基点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提高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紧紧围绕厅机关中心工作,发挥科技的先导和支撑保障作用,强化科技管理,组织开展科研攻关、技术改造、成果转化,促进产业升级,大力推进我省建筑节能工作,扎实做好建设领域节能降耗,为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一、建设科技工作
    (一)加强科研项目管理。制定印发《河北省建设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保证建设科技项目管理的公开、公正和科学性。
    (二)组织年度建设科研攻关。围绕城市化、节能减排、发展建筑业等厅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研究,组织申报省科技厅科研计划项目、建设部科研计划项目、科技示范工程。编制下发省建设厅指令性、指导性科研计划,并对科研项目进行督导,年内鉴定科研项目中,国内领先水平项目达34项以上。组织省建设科技进步奖评审工作,并向省科技厅推荐省科技进步奖参评项目。组织省级工法评审、公布,并向建设部推荐、申报国家级工法。
    (三)加强科研、技术推广能力建设。支持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建立成果推广转化基地,积极引导企业对现有技术进行创新改造和集成创新,促进产业升级。建立完善以建筑施工和勘察设计企业为主体的建筑技术推广应用系统,鼓励企业建立健全技术开发机构,增加科技投入,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新产品开发能力。
    (四)加强科技成果推广。编制2008年河北省建设系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计划、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计划,加强建筑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快“四新”成果推广转化。加强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技术、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高强钢筋等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加强省内外的科技交流与合作,促进全省建设科技工作向高水平发展。
    二、建筑节能工作
    (五)建立健全目标考核体系。督促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和完善建筑节能工作的领导协调机制及管理机制,建立建筑节能工作责任制,实施目标考核制度。制定建筑节能工作目标和考核办法,组织对建筑节能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考核。
    (六)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监督管理。认真贯彻执行《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民用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等规章、标准,推动市、县新建居住建筑认真执行节能65%标准,力争设区市标准执行率达到95%以上,县(市)达到85%以上。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制定《河北省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要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加强对建设工程设计、审图环节、施工环节、竣工验收和房屋销售环节的监管。新建商品房销售时在买卖合同、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等文件中载明耗能量、节能措施等信息。加强对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施工过程中节能标准执行的市场监管,组织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重点查处建筑市场中违反建筑节能法规、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七)加快既有居住建筑热计量、温度调控和改造步伐。总结唐山市、承德市、石家庄市居住建筑及办公建筑节能改造的经验、做法,组织编制《既有建筑节能技术改造规程》等标准,完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体系;推动各市开展既有居住建筑基本情况普查,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办法、工作方案,制定改造年度实施计划,用好财政部奖励资金,推动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温度调控及节能改造,全省完成300万平方米以上的改造任务。
    (八)加强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按建设部、财政部文件要求,推动省直单位、石家庄、唐山开展既有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基本情况普查,建立能耗检测平台,开展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工作,探索节能运行监管机制,逐步在全省推开。
    (九)大力推广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扎实推进禁止粘土实心砖工作。认真贯彻《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告》和省建设厅《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设备淘汰、限制和推广使用产品目录》要求,大力推广新型墙体材料、新型节能结构体系和绿色照明技术,限制、淘汰落后技术产品。印发《省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筹措资金,支持建设一批既有建筑热计量与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利用、节能减排技术综合应用小区等示范工程。积极推广应用新建节能结构体系和新型墙体材料,加快推进县城(市)实现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步伐,年底40%以上的县(市)实现“禁实”目标。已实现“禁实”目标的市、县逐步禁止使用粘土制品,并将“禁实”工作向乡镇延伸。
    (十)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一体化、规模化应用。贯彻落实《关于在民用建筑中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的通知》等文件,在全省大力推广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一体化应用,全省年利用率达到新建建筑竣工总量的30%以上。协助保定市、邢台市建设“太阳能建筑城”。组织对财政部、建设部可再生能源项目申报,并对已批准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一)建立健全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组织建筑节能调研、考察学习,完善《河北省建筑节能条例》初稿,为立法做好准备。组织编制《河北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河北省公共建筑工程节能设计实施细则》、《河北省居住建筑节能构造设计图集》等技术标准。
    (十二)加强宣传培训工作。结合《节能能源法》宣贯工作,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建筑节能工作,宣传节能的政策、法规、标准,宣传节能降耗的先进技术和示范工程的良好效果。组织对建筑节能责任单位、管理部门有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3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