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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永州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5-14 生效日期: 2000-05-14
发布部门: 国务院goblin
发布文号: 国函[2000]41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永州市人民政府驻地自芝山区迁至冷水滩区的请示》(湘政[1999]16号)及有关补充报告收悉。同意永州市人民政府驻地由芝山区徐家井路迁至冷水滩区逸云路。

  国 务 院

二000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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