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厦工商广17号
关于印发《厦门市广告监管计分考核制度(试行)》的通知
市各广告经营单位:
为了规范我市广告经营单位的广告经营行为,提高广告经营单位内部的广告审查员依法履行法定的审查核实职责,推进广告经营单位的信用建设,促进我市广告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广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户口管理系统企业信用分类及监管方案》,我局拟定了《厦门市广告监管计分考核制度(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并于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请共同配合执行。
附件:1、《厦门市广告监管计分考核制度(试行)》
//www.xm.gov.cn/zfwj/p020050927348193904416.doc
2、《厦门市广告监管计分考核标准》
//www.xm.gov.cn/zfwj/p020050927348194374737.xls
3、《厦门市广告监管计分考核记录表》
//www.xm.gov.cn/zfwj/p020050927348194689378.xls
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五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