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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安阳文字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1-12 生效日期: 2005-11-12
发布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文号: 国办函[2005]94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设立中国文字博物馆的请示》(豫政文(2005)121号)收悉。经商有关部门并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拟在河南安阳建设的文字博物馆名称可定为“河南中国文字博物馆”。   国务院办公厅
二00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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