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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泰安市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5-14 生效日期: 2001-05-14
发布部门: 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泰政发(2001)26号关于印发《泰安市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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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泰安市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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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一年五月十四日
泰安市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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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中小学校舍的维护与管理,建立完善的校舍安全预警机制,确保国家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有关学校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根据分级办学、分工管理的教育体制,要按照系统管理、权责结合、标准统一、分类评级的原则,定期对校舍进行检查、鉴定和修缮,确保校舍安全。?
第三条市、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校舍安全查勘鉴定管理的组织实施,并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二章 查勘与鉴定??
第四条校舍查勘鉴定是指通过实地查勘、分析验算以及必要的荷载实验,对校舍的技术状况提出鉴定结论,查明安全隐患,评定完损等级。?
校舍查勘鉴定主要包括校舍经常性检查、季节性检查、定期查勘鉴定以及特别查勘鉴定等。?
第五条学校要经常对校舍的承重、围护构件、内部设备及安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承重构件的隐蔽部位要仔细检查。检查中如发现险情,须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第六条每年雨季前,各地要对校舍的安全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要检查校舍的抗灾能力,维修计划落实情况和学校采取的防汛措施等。?
第七条对校舍的全面查勘鉴定,以三年为周期分批进行,按照有关标准评定完损等级。?
对房龄长、完损等级低的校舍要重点监测,及时掌握其完损状况变化,防止事故发生。?
第八条学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要书面上报主管部门申请对校舍进行鉴定;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要及时组织鉴定。?
(一)发现险情;?
(二)改变校舍用途引起荷载变化;?
(三)改、扩建校舍;?
(四)使用超过设计年限的校舍;?
(五)其他情况。?
第九条校舍鉴定由县级以上教育、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须有两名以上工程技术人员参加或委托专业鉴定机构鉴定。?
第十条校舍鉴定应符合规定程序,使用统一术语,填写鉴定文书,提出处理意见。危房鉴定须由鉴定机构提出全面分析、综合判断的依据,报请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定。?
经鉴定属危险房屋的,鉴定机构必须及时发出危险房屋通知书。?
第十一条学校和举办人应根据校舍检查和鉴定情况,合理制定修缮计划。凡鉴定为危房的,必须立即封闭停用,由地方政府或举办人负责筹集资金修缮加固或翻建。?
第十二条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对校舍查勘鉴定情况要及时形成书面材料,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章 修缮与维护??
第十三条学校对校舍要经常进行维修与养护,保证随坏随修,形成制度。大、中修项目由学校提前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实施,保证修缮质量。?
第十四条校舍的各部件要按以下要求维修(特殊情况除外):?
(一)门窗应保持完整无损,开启灵活,玻璃五金齐全,油漆完好。外门窗可两年油漆一次,内门窗可三年油漆一次;?
(二)屋架应保持牢固,无虫蛀,无锈腐,不松动,不变形。钢屋架应及时刷漆,餐厅、厨房屋架必须每年检修一次;?
(三)屋面应保持不渗漏,无破损,无杂物,平整完好,排水畅通。瓦屋面可十年左右翻做一次,卷材屋面可八年左右大修一次;?
(四)墙体应保持完好、平直、牢固,无裂缝,不弓凸,不倾斜。外墙面应保持粉刷、勾缝完好,不起壳,不剥落。内墙面、顶棚应保持平整光洁,可三年粉刷一次;?
(五)落水管应保持完好无锈,可每年刷漆一次。?
(六)勒脚、散水应保持完好无渗;房屋周围应保持排水畅通。?
(七)水、电、暖设施应定期检测维修,严防跑、冒、滴、漏,确保畅通、安全。?
第十五条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得随意改建、扩建、拆除、出租、出借校舍,不得随意变更校舍结构或用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校舍。?
第十六条各地在调整学校布局或安排年度校舍改、扩建计划时,要优先考虑学校危房的改造。新建校舍必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做到有证设计、有照施工,加强施工管理和质量监督,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参加监督验收。凡不合格的工程,严禁交付使用。?
第十七条校舍档案是维护学校权益、维修查勘房屋的重要依据,是合理使用校舍、反映学校建设历史的重要资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应建立校舍档案,加强和规范对校舍档案的管理。??
第四章 组织与管理??
第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都应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教育、财政、计划、建设、公安消防、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辖区内校舍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领导。?
第十九条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明确管理机构,并由专人负责。要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高校舍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第二十条学校是校舍安全管理工作的最基本单位,应建立由校长、总务主任、校产管理员和师生代表等有关人员组成的校舍安全管理委员会,制定相应管理制度,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同时要经常对师生进行校舍使用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第五章 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第二十一条校舍安全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将校舍安全工作列入考核各级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二条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校舍修缮和改造资金,给予优先保证。?
第二十三条审计、监察部门应对校舍维修和改造经费的筹集、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监督和检查、对违纪行为,查明责任,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第二十四条凡由下列原因,造成校舍倒塌和人身伤亡事故的,要立即通报,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和单位领导的民事或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现险情不报告,不采取应急措施或鉴定为危房后仍继续使用的;?
(二)有险不查或拖延鉴定时间的;?
(三)把危险房屋鉴定为非危险房屋的;?
(四)鉴定为危房而未采取有效解危措施的;?
(五)因推诿扯皮,工作不力,造成事故的;?
(六)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办法。?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也适用于中等专业学校、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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