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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10-09 生效日期: 2002-10-09
发布部门: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浙委办[2002]45号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推进,不少地方和企业在推行厂务公开方面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取得了初步成效。为巩固前段工作成果,深化厂务公开工作,促进企业改革与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同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中办发[2002]13号)精神,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重要意义 
  1999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纪委省计经委省总工会(关于在企业推行厂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下发后,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支持下,我省推行厂务(包括校、院、所务,下同)公开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目前全省已有4026家国有集体及控股企业、5957家事业单位实行了厂务公开制度,分别占应建制企事业单位的95.57%和92.6%。还有1500多家非公有制企业,借鉴国有企业的做法,不同程度地实行了厂务公开。厂务公开制度的普遍实施,有效地维护了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了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水平,促进了企事业的发展。但是,应该看到,这项工作发展还不平衡,一些企事业领导人员对实行厂务公开制度认识不足,少数地方的部分企事业单位至今尚未实行厂务公开;一些单位虽然实行了厂务公开,但制度不完善,没有形成长效的运作机制;还有的单位厂务公开流于形式,公开的内容避重就轻,效果不明显,职工群众不满意。特别是随着我省企事业单位改革的不断深化,厂务公开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相当一部分已建立厂务公开制度的企业因改制等原因而中断了厂务公开工作;非公有制企业的厂务公开工作由于缺乏政策指导而进展缓慢。 
  实行厂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进一步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有效途径;是企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依靠职工办好企业的内在要求;是搞好群众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力手段。搞好厂务公开工作对于密切党与职工群众的关系,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执政地位,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各级党委、政府以及企事业单位领导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搞好厂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扎实有效地推进厂务公开工作。 
  二、加强规范,进一步深化厂务公开工作 
  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目前还没有实行厂务公开的应尽快实行;已经实行的,要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使厂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规范化和制度化。厂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 
  1.企事业重大决策问题。包括企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投资和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企事业改革、改制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以及企事业裁员、职工安置方案等重大事项。 
  2.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要问题。包括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及完成情况,财务预决算,企业担保,大额资金使用,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供应,产品销售和盈亏情况,承包租赁合同执行情况,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落实情况,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等。 
  3.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包括劳动法法规的执行情况,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职工工资奖金福利分配,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障基金的缴纳情况,职工招聘,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评优选先的条件、数量和结果,职工购房、售房的政策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以及企业公积金和公益金的使用方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职工培训计划等。 
  4.与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主要包括民主评议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情况,中层领导人员、重要岗位人员的选聘和任用情况,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工资(年薪)、奖金、兼职、补贴、住房、用车、通讯工具使用情况,以及出国出境费用支出情况等。 
  厂务公开的主要载体是职工代表大会。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落实职代会的各项职权,不断充实和丰富职代会的内容,提高职代会的质量和实效,落实好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审议权、通过权、决定权和评议监督权,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民主管理制度。企事业重大决策问题,必须坚持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并提交职代会审议;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必须经职代会决定。进一步完善职代会民主评议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制度,领导人员的业绩和廉洁自律情况,应向职代会报告,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当前在企事业改革中,尤其要重视发挥厂务公开的作用,对没有落实厂务公开制度而导致企事业单位内部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的,要实行责任追究。 
  厂务公开的日常形式还应包括厂务公开栏、厂情发布会、党政工联席会和企事业内部信息网络、广播、电视、厂报、墙报等,并可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创新,对实践证明是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要以规范的形式固定下来。在职代会闭会期间,要发挥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的作用。车间、班组的内部事务也要实行公开。应依照厂务公开的规定,制定车间、班组内部事务公开的实施办法。 
  三、总结经验,大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的厂务公开 
  非公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在非公有制企业实行厂务公开制度,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引导企业向现代企业制度迈进的客观需要。随着厂务公开工作的广泛开展,我省一些管理较规范的非公有制企业主动借鉴国有企业的成功经验,通过建立职代会制度等形式,实行了厂务公开,并取得较好效果。各地自去年以来也相继开展了试点工作,当前要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积极指导、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建立职代会制度,实行厂务公开。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斤的内容一般包括: 
  1.企业发展规划和经营方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技术培训计划等涉及企业重大决策的问题; 
  2.职工福利基金使用,职工辞退和处分,职工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情况,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情况等涉及职工劳动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的事项; 
  3.企业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4.集体合同及工资集体协议的签订、修订、续签及履行情况; 
  5.企业经营者和职工代表协商同意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各地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实际的指导性意见,帮助解决非公有制企业建立职代会制度和推行厂务公开制度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通过典型示范,稳步推进这项工作。 
  四、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厂务公开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厂务公开工作深入健康发展。各级厂务公开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要加强对本地、本单位厂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把推行厂务公开作为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将实施情况作为考核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重要依据,并按照《浙江省厂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进行定期考核。企事业实行厂务公开要在企事业党委领导下进行。企事业的厂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起责任,积极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好厂务公开各项工作。企事业基层单位应成立由纪委、工会有关人员和职工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实施厂务公开情况,并组织职工对厂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和监督。评议、检查的情况要向职代会报告。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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