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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1-11 生效日期: 2004-01-11
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
发布文号:

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4年1月11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秦信联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2003年,市人民检察院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大力加强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严格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强化法律监督,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健全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为富民兴渝、建设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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