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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11-16 生效日期: 2000-11-16
发布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皖政[2000]43号
各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干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国发[2000]32号)和全省质量工作会议精神,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改革开放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现就我省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近年来,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打假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制假售假的现象还没有得到根本遏制,主要表现为:假冒伪劣商品多、数量大、分布广、隐藏深;制假窝点增多;部分专业市场问题突出,查处难度大;一些区域性制假售假现象增多;暴力抗拒打假执法事件时有发生、甚至伤害执法人员。假冒伪劣商品横行,已成为社会的一大公害。它严重损害了企业、国家和人民利益,危害了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干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同时,还滋生大量的腐败现象。各级政府、各部门一定要站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打假工作作为贯彻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抓紧抓好。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和我省实际情况,从现在起到2001年春节前,在全省开展声势浩大而又讲求实效的打假联合行动。预期目标是: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的猖獗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重点商品、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假冒伪劣横行的严重局面基本得到扭转;大规模的制假售假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大案要案得到彻底查处,违法犯罪分子受到严惩;人民群众对打假联合行动的成果表示满意。 
  打假工作的重点是:查处假冒伪劣农药、复混肥、种子、建筑用钢材、汽车配件、卷烟、药品、一次性输液(输血、注射)器、化妆品,以及食品、饮料、白酒、低压电器、摩托车配件、自行车等15类商品;整治问题严重、假冒伪劣商品充斥的集散地和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制假区域。对已查出的制假售假大案要案,已进入司法程序的,要依法从快从重公开处理,正在办理的,要抓紧突破;对联合行动中敢于顶风作案或进行地方保护的,要作为典型案件严肃查处;对有组织、有计划长期制假售假的犯罪团伙,要坚决彻底摧毁;对区域性、集团性、大规模、屡打屡犯的制假售假活动,要坚决予以取缔;对制假售假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违法犯罪分子,要坚决予以严惩;对名优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举报投诉的制假售假案件,要严厉查处。 
  三、标本兼治,强化法制 
  打假工作要把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坚持集中打击与日常监督相结合,重点打击与综合治理相结合,加强市场监管与引导企业自律相结合,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较长时间地保持对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打击态势,防止出现反弹和死灰复燃。要全面清理、废除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保护性规定,彻底解决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问题。坚决淘汰一批落后的工艺、设备,切实加强旧货市场的管理,严禁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废旧物资、设备再次投入使用。尽快建立健全市场竞争规则,结合开业审查、工商营业登记、卫生许可证发放、生产许可证发放、安全认证等工作,整顿规范市场,形成有序竞争的局面。进一步加强对产品标识和广告的管理,加强对侵权行为的打击,严格审查药品、食品、医疗器械、农药等商品的广告,严禁利用虚假广告推销假冒伪劣商品。要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全民法制观念和对假冒伪劣商品危害性的认识,形成自觉抵制和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活动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完善现行法规,使打假工作有法可依。同时,继续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和“清柜台”等活动,积极推进创建“购物放心一条街”、“购物放心店”、“放心市场”。 
  四、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发动。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监督作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要密切配合打假联合行动,加大宣传力度。对取缔的制假售假窝点,重点清理的假货集散地,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大案要案以及地方保护的典型,要加大曝光力度,彻底揭露制假售假违法犯罪分子及其幕后支持者;对制假售假严重的重点市场、重点区域要进行跟踪报道,深挖内幕,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声势。要依靠群众,提供线索,摸清案源,努力建立防范机制。各执法单位都要公市举报电话。省政府责成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同省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全省统一的打假举报和奖励办法。对举报投诉的案件,必须抓紧办理。 
  (二)时间安排。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统一部署,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从11月中旬起,用2个多月的时间,全面出击,开展“地毯式”检查。其中,到12月底前,重点查处国家确定的9类假冒伪劣商品,到2001年春节前,重点查处省确定的6类假冒伪劣商品,查处既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又要做到突出重点。各级打假工作协调小组要制定计划,统一指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打假联合行动。 
  (三)工作总结。从2001年1月开始,各地、各部门要在继续深入打假的同时抓紧对前一段工作进行总结。主要是总结打假联合行动取得的成果、经验;制定下一阶段打假工作目标、计划及中长期规划和加强综合治理措施,并且将总结报告于1月10日前报省打假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四)建章立制。各地要在打假联合行动和综合治理的基础上,加强引导,帮助重点市场建章立制,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引导制假售假者走守法经营、公平竞争、勤劳致富之路,并建立健全防止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监督约束机制。 
  五、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加强对打假联合行动的领导和协调,省政府决定成立全省打假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本辖区内的打假工作责任,相应成立打假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行动方案,统筹安排、协调各部门开展打假联合行动。各执法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各自职能范围内积极配合做好工作。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农业、卫生、药品监督、烟草、公安等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齐抓共管,形成打假合力;司法部门要加强对移送案件的审理工作,对暴力抗拒执法的要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各执法单位要依法加大面上监督检查力度,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罚代法的现象;监察部门要坚决查处一批阻碍打假的单位、个人,特别要严厉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制假售假分子相互勾结,包庇、纵容制假售假违法犯罪分子的行为。对发生暴力抗拒或围攻、殴打执法人员,严重阻碍执法的事件,各地政府可根据需要按程序报批,请武警部队参加,狠狠打击为首骨干分子。需要省里集中行动的,由省打假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将本地区、本部门的打假工作方案、实施情况和查办大要案情况报告省打假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省打假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将各地打假进展情况和大要案情况通报全省,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省政府,并按规定上报全国打假工作协调小组。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帮助解决打假联合行动所需的资金和必要的执法装备,确保打假联合行动顺利进行。 
  省政府责成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同省监察厅等有关部门,在2001年适当时间,对这次打假联合行动的进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成绩突出的,要通令嘉奖;对打击不力,敷衍塞责,不能在限期内扭转局面的,由监察部门依法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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