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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2-24 生效日期: 2008-02-24
发布部门: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皖发[2008]6号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8〕1号),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落实重中之重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认识安徽作为农业大省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增强做好“三农”工作的紧迫感,粮食安全的警钟要始终长鸣,巩固农业基础的弦要始终绷紧,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的要求要始终坚持。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三农”工作思路,按照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认真落实支农惠农各项政策,努力实现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全面进步。要大力弘扬敢为人先、一往无前的“大包干”精神,把改革创新的主线贯穿于“三农”工作之中,积极探索具有安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突出加强农业基础建设,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实现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的跨越,为推动我省科学发展、加快崛起进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巩固、完善、强化强农惠农政策。完善粮食直补,增加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扩大良种补贴范围。加大农机具购置补贴力度,增加补贴种类,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继续实施能繁母猪补贴政策。省财政安排促进奶牛业发展专项资金,对规模饲养和新增良种奶牛进行补贴。构建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新体系,进一步完善“一卡通”,把面向农户的各项基础工作做实。切实落实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
  三、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县级以上各级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增长幅度要明显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各级财政支农投入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今年省财政预算安排新农村建设方面项目支出47.4亿元,比上年增加9.69亿元。各市县要切实落实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主要用于“三农”的政策,城市维护建设支出一定要确定部分资金用于乡村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积极推进以县为主的支农资金整合试点。
  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深入推进小麦高产攻关和水稻产业提升行动,启动玉米振兴计划,充分发挥粮食主产区在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方面的重要作用,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出积极贡献。围绕提高单产、改善品质两个关键,认真实施国家粮食战略工程,突出抓好粮食产业带、核心区域和大片建设。统筹粮食生产与淮河治理,把淮河流域作为粮食生产主体功能区加以建设。切实落实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积极支持发展主要粮食作物的政策性保险。加强农作物重大病虫害检测防控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植保专业化服务组织,坚持重大植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提高抗灾能力。
  五、重视“菜篮子”产品生产。实施生猪产业发展“462计划”,力争到2010年全省年出栏商品猪达到4000万头,规模养殖比重增长到60%,年规模加工能力达到2000万头。抓好奶源基地建设,推进奶业跨越式发展。抓紧建立生猪、奶牛等政策性保险制度。加快皖北黄牛产业发展。切实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免费强制免疫政策。加快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村级防疫员制度。深入推进渔业“三进工程”,加快水产良种场和水产标准化养殖示范区建设。认真实施国家油料振兴计划,争取开展食用油料作物政策性保险试点。推动蔬菜规模化种植,促进蔬菜优势产业集群发展。积极推进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
  六、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实施农业产业化“532”提升行动,狠抓“五个提升”(即提升龙头企业的规模和实力,提升农业产业化科技水平,提升农业产业化精深加工水平,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升农业产业化带动能力),用5年时间,努力实现农产品加工产值突破3000亿元,带动农民户均增收2000元。坚持引进外来企业与发展本土企业并重,进一步优化环境扩大招商引资,切实完善政策,努力培育本土企业品牌。调整完善农业主导产业发展规划。抓紧制定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今年安排中央和省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5亿元、省财政农业产业化资金6500万元,重点扶持粮棉油加工类、畜牧水产加工类等国家级和省级产业化龙头企业。要注重资金的投入效益,强化资金的引导作用,确定有限目标,集中安排投放,特别是要重点支持一批大企业建设生产基地。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向社会发行企业债券。确定一批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开展联合攻关。落实好农产品加工免税政策。
  七、促进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实施县域突破,全面加快县域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提高乡镇企业、家庭工业和乡村旅游业发展水平,努力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和返乡创业环境,帮助农民通过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收入。普遍建立乡镇劳务输出服务平台。加快县乡农民工培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的建设速度。扩大“阳光工程”培训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整合城镇教育培训资源,开办农民工课堂。
  八、狠抓农田水利建设。结合粮食生产主体功能区建设,加强以内涝治理为重点的综合整治,全面实施大中型排涝灌溉泵站更新改造,完善防洪排涝减灾体系。继续实施治淮工程,全面完成14项治淮骨干工程,启动淮河湖洼地治理、一般堤防加固和行蓄洪区调整改造等治淮新三项工程。编制中小河流治理规划,开展重要支流综合治理和中小河道的疏浚。编制完善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大力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增加省级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资金,将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改造和小型排涝设施建设纳入补助范围。坚持把大型灌区节水改造作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重点,落实项目配套资金,增加农业综合开发相关资金投入。大幅度增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投入,用三年多时间基本完成现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启动实施新一轮江淮分水岭易旱地区综合治理开发。
  九、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耕地保护。高度重视重点流域污染治理,把治水与治污结合起来,统筹纳入淮河流域综合治理范围,加大淮河流域污染防治力度,启动实施巢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开展巢湖、淮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区建设。开展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与开发,完善全省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加大投入,认真实施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和自然生态保护工程。省财政安排4221万元,支持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建设。大力推进山区综合开发。积极推进以非粮作物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能源研究和开发,认真实施国家林油一体化生物柴油原料林基地建设示范项目。推广循环农业、生态农业生产模式。加快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区建设。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从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的投入中,切块安排基本农田整理、灾毁复垦和耕地质量建设等专项资金。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土地治理项目配套资金由省财政安排。今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5.78亿元,支持粮食主产区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和建设高标准农田。
  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加快省级农业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创建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成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扶持建设市级区域检测分中心和县级检测站。依法开展质量安全检测和检查。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推进农产品标识和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启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工程”。深入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今年新增认证无公害农产品200个。
  十一、推进农业科技研发推广和新型农民培养。增加农业科研投入,实施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加强先进实用技术集成配套。认真实施农产品精深加工和良种优质化重大科技专项。切实加强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抓紧健全机构和队伍,努力保证办公场所、仪器设备和试验示范基地。扎实推进科技入户工程,探索建立分行业首席专家制度。大力推进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深入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落实涉农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助学体系优惠政策。
  十二、推进农业机械化。深入实施“农机富民工程”,加快“农机化示范区”建设。积极推广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新技术。稳步发展特色农产品、经济作物和养殖业机械化。继续实施现代农机装备推进和血吸虫病流行区“以机代牛”项目。积极扶持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农机协会和农机专业服务组织。
  十三、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深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今年力争连锁农家店村级覆盖率达到40%。继续实施“双百市场工程”,对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升级改造,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建设鲜活农产品配送中心和直采基地。发挥供销合作社网络资源优势,加快建设“新网工程”,省财政安排500万元。加快发展粮食现代物流,重点建设皖北小麦和江淮水稻物流体系。建立健全生猪、食用油等重要农产品储备制度。抓紧建设重要农产品市场供求和价格监测预警体系。推广农业公益性服务电话,实现“村村通宽带”。积极组织实施国家“三电合一”、“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和“县域经济信息化”等项目,扩大“千村百镇”信息化试点。
  十四、扩大农业对内对外开放。充分发挥我省区位优势和自然资源、劳动力资源优势,积极参与泛长三角区域发展分工,主动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制定和组织实施农业“走出去”促进计划、农产品出口贸易促进计划和农业利用外资促进计划。积极参与我国与东盟、中非的农业合作,鼓励大中型企业到非洲、南美等地开发境外农业。抓好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努力培育一批农产品国际知名品牌。推进农业直接利用外资,鼓励我省企业到海外注册控股公司。积极引进先进涉农技术。
  十五、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认真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制定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支持力度。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承担有关涉农项目。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税收优惠政策,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探索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作为政策性保险的实施载体。继续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点建设,大力支持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或参股龙头企业。
  十六、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大力支持农村信用社的发展,积极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进一步发挥农业发展银行和农业银行支农的重要作用。加快落实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一定比例新增存款投放当地的政策。扩大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鼓励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做好农户小额贷款,拓展农户小额贷款对象范围,适当提高贷款额度,灵活确定借款利率和期限。加大对县域中小企业和小企业集群发展的信贷投入,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将联保机制延伸到中小企业、专业合作社等领域。探索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机制和发展模式。创新农村担保方式,扩大有效抵押品范围,探索建立政府支持、企业和金融机构多方参与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鼓励成立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农村担保机构。支持省担保集团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
  十七、改善农村交通和人居环境。加强农村公路“村村通”民生工程建设,今年新开工农村公路1.2万公里,完成农村公路改造1万公里。认真落实《城乡规划法》,加强村镇规划管理。实施“减灾安居”工程建设。积极推进村庄整治,加快实施乡村清洁工程,推广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户分类、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畜禽粪便等污染源综合治理。努力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今年再解决3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继续加强农村沼气普及工程建设。积极发展秸秆气化、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认真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和农村水电电气化项目。
  十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提高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和校舍维修经费补助标准。集中力量消除农村学校现有d级危房。在全省普遍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合标准提高到每人100元,省财政按照每人30元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今年建设标准化乡镇卫生院231个、村卫生室2500个,省财政安排资金1.36亿元。省财政安排资金支持乡镇卫生院招募医药卫生类专业大学毕业生。逐步提高乡镇卫生院人员待遇,建立健全乡镇卫生院养老、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适当提高乡镇卫生院编制内在职人员的差额补助标准。着力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深入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杜鹃花”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2131”工程建设和农民体育健身活动,实施“三农”重点出版物工程和农家书屋工程。深入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推进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开展二女户绝育奖励试点,推进计划生育保险试点。
  十九、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农村低保扩面提标工作。加快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提高五保供养的集中供养率。进一步加大应急救灾工作力度,完善农村灾害救助体系。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扩大工伤、医疗保险覆盖面,制定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
  二十、提高扶贫开发水平。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加大对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发展扶持力度,加大地方财政对扶贫开发的投入,对皖西、皖北革命老区的贫困村给予重点扶持。继续抓好整村推进、劳动力培训转移和产业化扶贫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大社会帮扶力度,切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二十一、深化农村改革。隆重纪念农村“大包干”30周年。适应农村改革配套性、关联性和牵动性不断增强的新情况,围绕农村发展需要、农民增收需求,进一步推进农村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调整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城乡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力就业、社会管理等方面的一体化。有条件的市,经过批准,可以作为省级试验区,开展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积极探索新的改革目标、重点和载体。今年内全面完成乡村区划调整。进一步完善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以村级代理为重心,健全三级代理网络,扩大服务覆盖范围,细化量化服务项目,逐步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服务流程。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试点。严格控制对乡镇党政领导“一票否决”事项。用两年时间基本化解2005年以前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健全农民负担监管长效机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市场化流转改革。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要加强土地流转中介服务,完善土地流转合同、登记、备案等制度,在有条件的地方大力培育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市场环境。继续推进征地制度改革,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健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对未履行征地报批程序、征地补偿准偏低、补偿不及时足额到位、社会保障不落实的,坚决不予报批用地。认真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安置工作。抓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今年要完成确权发证主体改革,省财政安排1000万元。
  二十二、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农村基层党支部设置模式,开展农村社区党建试点工作。精心组织村“两委”换届选举,扩大村党组织直接选举试点范围。重视从农村知识青年、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农民、农村致富带头人中培养选拔村级组织骨干力量,对村干部加强任职培训,加大村干部学历教育力度。认真落实村干部“三位一体”激励保障政策。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试点。深入推进选派第三批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农村任职工作。扩大乡镇机关干部与县直部门干部的交流,注意选拔优秀乡镇干部到县级以上机关工作。努力构建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继续采取财政投入、党费支持的办法,深入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创新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模式,抓好国家和省级农村示范社区建设试点。
  二十三、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安徽的重要讲话,努力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认真履行对“三农”工作的领导责任。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注意先行试点、总结经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与工业化相融合,推进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相协调,推进农村社会建设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相衔接,推进农村改革与经济社会整体改革相统一。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在加强农业基础建设方面办成几件大事。要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千村百镇示范工程”,广泛开展“千企联千村,共建新农村”活动,切实做好新农村建设部门联系帮扶工作,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注意发挥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促进作用。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积极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各级宣传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新农村建设公益性宣传力度,为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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