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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关于印发《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1-29 生效日期: 2008-01-29
发布部门: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发布文号: 建质综函[2008]1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现将《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2008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九日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2008年工作要点  2008年,质量安全司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国建设工作会议部署,以减少建筑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确保工程质量水平为主线,突出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转变建筑业和勘察设计业发展方式,促进全国质量安全形势稳定好转。同时,建立健全建设系统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格局,提高建设系统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水平。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重点研究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特别是建设单位(业主)的安全责任落实问题,促进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制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规定》,强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监管。修订《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督促施工企业建立自我完善的安全管理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加强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的有效途径。
  二、强化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
  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下发配套的《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管工作。组织编制《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完善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体系,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高大模板支架坍塌事故。
  三、继续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治理工作
  深化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和规范施工人员安全帽使用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治理工作。充分发挥中央企业安全管理表率作用,组织开展2008年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促进全国建筑安全生产总体水平的提高。
  四、强化大型公共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质量监管
  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指示和《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调研、起草《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安全管理办法》,召开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会议,进一步落实大型公共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质量安全责任,从制度上保证其安全和合理使用。逐步建立全国特大型公共建筑安全道交通风险管理、远程监控和第三方检测制度,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开展城市轨道交通设计文件安全专项审查制度和《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调研。逐步建立城市桥梁安全隐患信息系统,在汇总各地填报的《城市桥梁安全信息登记表》的基础上,建立全国地级以上城市桥梁安全信息数据库。
  十二、提高建设系统防灾减灾能力
  召开“建设系统防灾减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出台《市政基础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加紧开展《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条例》的调研工作。制定《建设系统抗御台风、暴雨灾害应急预案》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抗震防灾工作要点》。成立全国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审查委员会,切实推进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和实施。与中国地震局联合召开农村民居抗震工作会议,并共同做好第十四届世界地震工程大会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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