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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组《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3-10 生效日期: 2008-03-10
发布部门: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晋政办发[2008]1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山西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组《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八年三月十日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40号)精神,山西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组决定,2008年3月至5月在全省开展以查处无证勘查开采、超层越界开采、非法转让矿业权和污染破坏矿山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的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以下简称“回头看”行动)。现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回头看”行动,继续加大对矿产资源开发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彻底清除整顿规范工作死角,坚决遏制非法采矿回潮,巩固并不断扩大整顿规范工作成果,全面实现我省矿产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打击无证勘查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无证或持过期失效许可证进行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越界勘查、开采矿种与采矿许可证不符、停产整顿期间擅自采矿、已关闭矿山“死灰复燃”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二)深入清理、严厉打击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以煤炭资源开采为重点,对所有矿山企业开采活动进行全面清查。要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煤矿超层越界违法采矿行为的通知》(晋政发电(2007)19号)要求,严肃查处超越批准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采矿权人的开采活动。
  (三)全面查处非法转让矿业权等违法违规行为。对2005年至2007年矿业权转让情况进行全面清查,严肃查处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市场秩序。
  (四)严肃查处污染破坏矿山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执行环境保护法规、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情况进行检查,坚决关闭在重要风景区、重点文物保护区、地质遗迹保护区、重要泉域水出露带、重点建设工程地带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采区内进行开采的矿山企业。对违反环境保护法规、污染破坏环境、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矿山企业,要责令停产整顿;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五)严肃查处越权审批矿业权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国家关于矿业权审批权限、出让方式等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清理不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文件,坚决纠正违反法定权限和审批程序审批登记矿业权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加快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对整合方案的编制和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落实整合矿种、整合矿区、参与整合的矿业权名单和整合后拟设置矿业权方案,加大工作力度,确保200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整合任务。
  三、工作安排
  “回头看”行动从2008年3月1日开始,到5月31日结束,分两阶段进行:
  (一)清查处理阶段(2008年3月1日至4月30日)。各市、县要按照“回头看”行动目标任务要求,结合整顿规范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开展对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全面清查,对清查出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对领导批示、媒体披露、群众举报的重点问题,要进行专项整治。对无证勘查开采的,要予以取缔;对符合立案标准的,要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各市要对清查处理和整合工作进展情况统一登记填表(见附件1和附件2),并于3月25日前向山西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组办公室报送清查处理和整合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及三年来矿业权转让情况统计,4月25日前报送“回头看”行动总结报告。
  (二)检查验收阶段(2008年5月5日至5月31日)。省人民政府将组织检查验收组对各市“回头看”行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标准见附件3)。
  凡有一个以上县(市、区)存在矿产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严重、应关闭矿山无正当理由未关闭、假借整合名义保留应予关闭的矿山、应缴纳费用无正当理由未足额缴纳等情形之一的市,不能通过检查验收。对未通过检查验收的市,将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其探矿权、采矿权审批。
  各市、县要做好迎接国务院检查验收组对我省整顿规范工作和“回头看”行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的全面检查验收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各市、县人民政府作为整顿规范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全省科学发展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开展“回头看"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完善机制,认真开展“回头看"行动。要进一步健全整顿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社会参与、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要建立开展“回头看"行动目标责任制,实行上下级政府之间的层级负责和职能部门之间的合理分工、联合行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按照开展“回头看"行动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订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的工作任务和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严肃查处,加强监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执法,进一步加大对各种矿产资源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快案件处理进度,查处一批重点案件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完善监控责任网络体系,坚持定期报告制度,特别要加强末端网络管理,充分发挥基层监管作用。对监管不到位、有案不查或查处不力的,要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三)深入研究,建章立制。各级在开展“回头看"行动中,要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对违反国家统一规定的要进行清理和纠正,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要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对尚未建立制度的要限期建立,加快推进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新机制、新制度建设。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开展“回头看"行动的重要意义和整顿规范工作的成效,表扬先进典型,曝光违法违规案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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