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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降低利率的电报

状态: 发布日期:1950-05-12 生效日期: 1950-05-12
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文号:
 
目前各地基要商品,国营贸易牌价与市价已趋平,物价即将稳定在目前水平上,在此情况下,银行利率应继续压低,使生产者能得到资金周转的便利,并限制五月十五日前,达到下列标准:一月期存息,最高一分五厘;放息最高三分(其余比照增减),各行接电后,速传达布置,组织执行,为解决存款者顾虑,可扩展保本保值存款,使不受金额对象限制,如提存增多,总行支持。.
  对行庄利率,在物价正常情况下,投机可能已小,管理可予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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