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有关几个计息问题的答复

状态: 发布日期:1965-09-06 生效日期: 1965-09-06
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文号: (65)计计字第134号
 
广西分行:.
  现将两个计息问题答复如下:  一、总行和财政部“关于对各部门各企业在银行的专户存款停止计付利息的联合通知”中所提的“各部门各企业”是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所有专户存款,均一律停止计付利息。
  二、大修理基金专户存款属于专户存款,一律不计付利息。主要是大修理基金提存都是按照国家规定的,银行对大修理基金专户存款停止计息,有利于国家计划统一安排和简化手续。
  银行对大修理贷款仍应计收利息,这主要是从有利促使信贷资金的节约使用和加强经济核算出发的。此复。.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0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