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属于解冻的私人储蓄存款应否付给利息的问题

状态: 发布日期:1978-05-12 生效日期: 1978-05-12
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文号: (78)银中二字第431号
 
中国银行天津分行:.
  (78)银中会沈字第251号函悉。关于解冻的私人调汇存款应否照计利息问题,请按照一九七三年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部(73)财信字第5号文《关于冻结储蓄存款情况报告》的第一点“凡定为人民内部矛盾的或敌我矛盾按人民内部矛盾出现的,其冻结的储蓄存款应予解冻。属于解冻的储蓄存款,银行应当按规定付给利息”的规定办理。
.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1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