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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业部、国家物资局关于禁止就地转手倒卖的重要生产资料和紧俏耐用消费品的品种范围的通知

状态: 发布日期:1985-04-29 生效日期: 1985-04-29
发布部门: 国家物资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业部
发布文号: 工商[1985]71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就地转手倒卖活动的通知》第六条的规定,特确定下列商品为当前禁止就地转手倒卖的重要生产资料和紧俏耐用消费品:.
  一、石油(包括原油和商品油)
  二、汽车
  三、钢材
  四、拖拉机
  五、摩托车
  六、铜及铜材
  七、铝及铝材
  八、铅
  九、锌
  十、锡
  十一、生铁
  十二、木材
  十三、水泥
  十四、纯碱
  十五、化肥
  十六、羊毛
  十七、高效低残留农药
  十八、新闻纸、凸版纸
  十九、彩色电视机
  二十、永久牌、凤凰牌、飞鸽牌自行车
  二十一、家用电冰箱
  二十二、家用双缸洗衣机
  二十三、蝴蝶牌、蜜蜂牌、飞人牌家用缝纫机
  二十四、纯毛呢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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