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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土地资源专业组、国家土地管理局地籍司关于村、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面积按权属汇总表式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87-11-12 生效日期: 1987-11-12
发布部门: 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土地资源专业组国家土地管理局地籍司
发布文号:
 
各省、各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省辖市(行政区)土地(国土)管理局(厅): .
  根据〔1897〕国土〔专〕字第2号文规定,土地调查各地类面积要按权属单位和行政区划进行汇总。为了使调查与登记,统计很好衔接,经研究制定了村、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面积,按权属汇总的表式,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按行政系统面积汇总,仍按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颁布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第40、41页《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统计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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