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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贯彻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教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学干部、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1-12-18 生效日期: 1991-12-18
发布部门: 教育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
 

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教委最近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学干部、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习贯彻《通知》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通知》就加强和改进中学干部、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所提出的意见,其精神适用于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包括中等技术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中学,下同)。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主管部门,应将《通知》精神及时向有关干部和教师传达,并组织学习,切实把加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干部、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一项迫切而重要的任务,认真抓紧抓好。
  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干部、教师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内容,除《通知》所规定的,还应根据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特点,增加相关的学习内容。在当前,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提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干部、教师对职业技术教育战略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明确今后发展的方针、目标和任务,增强干部、教师从事职业技术教育的责任感、自豪感,使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在全面贯彻《决定》的行动上。
  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干部、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要注意发挥自身的优势,充分利用实验、实习和各种教学实践、社会实践机会,组织干部、教师深入社会生活,在实践中进行国情教育、与工农相结合的教育以及职业道德、职业理想教育,使思想政治工作与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
  四、各级党政领导、教育行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干部、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紧密配合,共同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干部、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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